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9-08-21
 唐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议》(第32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建议很好,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直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我区在利用集体闲置资产、资源、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消灭空壳村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2017年利用重庆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2000万元,在全区18个镇街支持20个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每个村80-110万元;2018年利用重庆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2000万元,在全区22个镇街支持32个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每个村60-70万元;2019年利用中央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600万元,在全区6个镇街支持6个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每个村50万元。通过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探索出了以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实现形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7年有空壳村88个,2018年消灭空壳村17个,目前有空壳村71个,计划2019年消灭空壳村40个,2020年消灭空壳村31个,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我区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做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一)明晰资产权属。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清理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的存量和使用情况,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承包土地要深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集体经营性资产,加快推进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公平公正地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到2018年底,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二)开展登记赋码。对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登记赋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法律支撑。

  (三)完善治理结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明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推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构建形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民委员会承担村民自治事务管理职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职能的治理结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干部,可依法依规交叉任职。

  (四)拓展资产权能。加快探索推进集体产权抵押融资、集体资产股份转让与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外股权投资等综合性配套改革,赋予农村集体资产更多权能,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

  二、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

  (一)强化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着力从农村创业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能人、复员退伍军人、本土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拔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每年轮训1次。村党组织书记可经过选举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或监事长,强化对村级集体经济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二)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头人。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干部及乡村能人中,优选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敢创新的中青年人才,加强引导和培育,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储备优秀人才。农村集体资产规模较大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聘请职业经理,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头人培训工程,重点开展政策理论、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培训。

  (三)强化村级集体经济招才引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农业科技人员以资金、技术入股,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创办实体项目。鼓励企业家、城市工商从业者、大学生、复员军人等返乡下乡,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股联营,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可给予奖励。

  三、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通过近几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已探索出了一些发展集体经济模式,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使之成为我区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可借鉴的模式。

  (一)产业带动型。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有条件的村开展整村推进耕地宜机化整治试点。在此基础上,可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创办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种植、养殖业,打造一村一品。也可以土地作价入股,引入外部主体合股联营,发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增收。生态资源富集地区,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农房合作社,通过自营或联合经营等形式盘活农民闲置房屋,开办特色民宿。如永荣镇白云寺村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市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资金150万元参股各社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茶叶产业,面积达1500亩,合作社、村组集体、入股农户按102070比例分红,村集体每年可获得收益15.6万元,发展集体经济。

  (二)资源开发型。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入股、流转等形式依法依规有序开发利用村域内集体土地、森林、水面、矿产、旅游等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产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收。如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利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万元对村矿山废弃地平整进行招商,每年村集体获得收益1.2万元,发展集体经济。

  (三)服务创收型。顺应乡村分工分业大趋势,以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经营性农事服务。支持购置大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开展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开展劳务输出、技术指导、信息咨询、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支持开展幼儿托管、养老养生、红白喜事一条龙社会事业性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当地村民集中居住点、商贸集中区,成立物业管理等专业服务公司,提供维修管护、垃圾清运等生活服务,开展保险、广电、通信等代理服务项目,增加集体收益。如临江镇龙安村利用市级财政资金80万元投资重庆市永川区黄杨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开展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每年村集体获得收益6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四)租赁经营型。支持城郊村、产业园区内的村因地制宜发展物业经济,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地块投资建设厂房、门面、市场、车库等,通过招标出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如金龙镇洞子口村利用市级财政资金110万元修建标准化养猪场,租赁给正大公司养殖能繁母猪,每年可收取租赁费15万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五)项目拉动型。加大对农村基层小微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力度。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地票资金配套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专业施工队伍,承担小微型农田水利建设、便道建设、土地整治、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如板桥镇古佛村通过宜机化整治项目,对现有土地整治,利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发展花椒产业,每年可获得收益3万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四、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一)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在重大投资、股权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公开运营、民主管理、有序发展。

  (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理事会,负责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制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等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监事会,执行监督职能,向成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理事会成员、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职业经理人聘用制度,充分授权职业经理人自主开展生产经营,职业经理人定期向村党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理事会报告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鼓励镇(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村干部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任职参与经营管理。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报酬激励制度,探索经营管理人员报酬与经营收益挂钩机制。

  (三)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坚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的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对外投资经营、合股联营等取得的收益,在计提公积金、公益金后,按照合同或章程确定的收益分配方式,及时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当年收益,原则上每年分红一次。创新收益分配方式,探索推行固定分红、保底分红、效益分红、实物分红等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

  (四)完善风险防范制度。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发展行为,在坚持民主决策基础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经营项目的风险防控,重点防范土地、资金、产业、经营等风险,逐步探索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及时化解以土地为核心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债务监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债与经营性资产比例达到100%以上的,由区农业管理部门会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和经营指导。

  (五)完善资产监管制度。本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后,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报告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管理、使用和处置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区、镇街、村三级监管体系,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大数据管理应用水平。以镇街为平台,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试点。

  (六)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由镇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继续实行双代管,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监督,建立审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安全、规范、有序。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要专设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五、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体系

  (一)用好财政扶持资金。用好市财政安排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发展集体经济。加大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力度,支持兴办生产生活等公益性事业。对财政补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林水利项目,需要受益对象投劳投资、不需要专业队伍施工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不强制实行招投标,按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进度拨款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企业的补助项目实施股权化改革时,农民持股部分可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持股。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涉农经济活动,以及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等方式引导符合条件的涉农金融机构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贷款。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抵押贷款业务。鼓励评估机构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价值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收费不高于评估标的总额的3‰(房屋评估费应在1.3‰以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费用按规定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开发新的保险品种,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财产权等入市交易,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四)强化要素保障及项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等经营活动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强化用地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农村专项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展。

  此复函已经杨本森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59

   人:余    

  联系电话:49850026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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