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9-08-21

周全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的建议》(第320号)收悉。经农业农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土地流转现状

近年来,永川区土地流转发展势头较快,流转面积连年扩大,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区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累计流转土地51.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0.1%5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面积23.7万亩,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3.5%,其中,规模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13多万亩。参与流转的农户达到万11.2万户,占土地承包农户总数的46.4%。全区土地流转普遍呈现出进程加快、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和操作规范化、目的市场化、用途合理化等明显特点。

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地管理的意见(试行)》永川府办发〔201496号、《关于切实做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1631) 、《关于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1735号)、《永川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永川府办发〔201739号)等,针对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强化用地监管、风险防范、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2019年我们正在按区领导的要求对《永川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目前修改后的初稿已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意见,正在按程序运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减少流转产生的风险,流转程序上在原来镇街审核的基础上,增加了区级审查,规定流转规模在50亩(含)以下的,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审查。50-200亩的由区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区长审查。200亩以上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审查。主要审查项目建设内容、产业发展是否符合规划等。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或现场实地考证,在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全区统一的规范合同。

二是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与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在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履行初审职责,在设施农用地备案后要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并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相关手续。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设施农用地的实施跟踪和利用监管,监督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按时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并及时做好设施农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台帐管理工作。

土地流转中不得借建设施农业之名违法违规建餐饮、住宿、娱乐、会议、别墅、休闲度假、私家庄园、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非农建设;不得以设施农业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经营;不得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建材加工、工业生产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农业大棚看护房不得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娱乐设施等。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还将牵头对《关于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1735号)进行完善细化。

三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制度。引导鼓励流转当事人向镇街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申请进行流转合同鉴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系统平台,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为进行土地流转交易的企业和个人办理交易鉴证,并邀请柱隆农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谦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万和农创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等机构深入各镇街对纳入土地流转平台优势、交易鉴证办理条件、流程等进行宣传,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提供评估、融资、法律咨询、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个人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办理交易鉴证。

四是继续强化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实行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制度,凡是流转50亩以上、流转规模不足50亩但改变土地现状的,收取一年的租金作为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并纳入区农业农村委在财政开设的专户管理。同时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对土地流转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或受让方未缴纳土地风险保障金的,将对其在惠农政策扶持、财政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限制。对逾期三个月未付清租金或未支付农民务工工资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将及时通报涉农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各级龙头企业资格和农业项目财政补贴扶持。

五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支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土地经营权向种田能手流转,对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并办理了合同鉴证、区级备案的,在安排农田水利、交通设施、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村能源建设等项目时予以优先申报,重点倾斜扶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试点,进一步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扎实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我区2018年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完善工作,对全区24万户,约103万亩承包土地确权颁证。按照要求对外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四家技术公司,航飞公司利用无人机拍摄,采取分辫率0.11:1000的正射影像图制作工作底图,各测绘公司利用航飞成果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对照1998年、2010年土地承包资料以及2018年确权工作调查摸底收集的所有资料,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通过现场指界调查,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基本农田未落实到户等问题,并经仔细核对无误后,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中对信息有误的经农户提出申请,再次核实后,进行第二轮公示,直到全部无异议,才签字划押形成《归户表》,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完成辖区内所有承包地测绘补图,确保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顺利输入到国家数据库。目前,全区已调查承包地面积104万亩,已调查承包地块268万块,已完成矢量化处理地块93.1万亩,已完成矢量化地块247万块。审核公示已完成第一轮公示试点工作,43日召开全区确权颁证工作转段会议,确权颁证由调查指界全面转入审核公示阶段,整个工作将在年内完成。

三、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现形式,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体制机制。2016年以来,永川区争取上级改革资金800万元,在全区2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了试点,主要从合作社的组建、股权设置、运营模式、分红方式、入股期限等多方面进行了试点探索。通过试点带动,目前,我区以村(组)为单位,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共33个,入股农户5182户、入股面积18340亩,经营模式包括业主带动持股分红制和合伙经营职业经理人制,分红模式包括除本直接分红保底收益加二次分红合作社+村(组)集体入股分红等,主要发展茶叶、名优水果、优质粮油、花椒等特经作物。如板桥镇欧家坝村启市花椒种植股份合作社,该合作社由欧家坝村集体领办,全村78户农户282人将900亩土地入股组建,发展产业为花椒,合作社理事长由村书记张昌虎担任,村集体争取上级资金(宜机化和水土保持项目),对土地进行改造,项目资金为村集体入股资金,合作社采取保底+分红模式,农民土地入股300/亩保底,合作社:村(社)集体:农户按10%40%50%的比例进行分红。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盘活闲置的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了土地撂荒,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贫困户脱贫,实现共同富裕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59

人:余   

联系电话:49850026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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