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卫计委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6号建议的复函

陈伍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改体系方面问题的建议》(第49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取消药品加成后药价降低
2017年全区将所有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共同纳入区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统一采购范围,实行统一议价、统一目录、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全区所有公立医院药品统一采购价格。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7年9月9日起,全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集嫒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5家区属公立医院纳入改革, 在永的重庆市属和市级部门主办的其他5家公立医院同步纳入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事服务费,调整4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医疗保险制度缓解看病贵
患者就诊后,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7%,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针对农村建档贫困人口,提高医保报销比例,降低医保起付线,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永川区农村贫困人口在区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至10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提高10%,达到50%。农村贫困人口在区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并按照规定落实纳入特殊疾病范围的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同时民政部门还可对贫困群众进行民政救助,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同时,永川区还实施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我区依托医疗机构联合体为抓手,患者住院转诊只收一次医保“门槛费”且就低不就高,只按低级别医院“门槛费”收取,门槛费差额由财政预算的经费进行补贴。
三、检查项目价格按规定收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规〔2017〕4号)文件,按照“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的原则,调升诊察费(合并挂号费、诊查费)、床位费、一般治疗操作、手术、护理、中医6类共258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磁共振检查、核医学诊断等3类共181项大型设备检查等项目价格,且同台同一部位X线计算机体层增强扫描、磁共振增强成像不与平扫同时收取,同台同一部位X线计算机体层特殊三维成像、特殊磁共振检查不与平扫或增强同时收取。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中已注明显微镜、各类腔镜(内窥镜)等内容,不加收相应设备操作费用。每一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计价方式均有明确,同一部位多个检查或手术的项目收费价格均有计价说明。区发展改革委对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监管检查,各医疗机构均是按项目规定价格进行收费。
四、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同时,永川区卫计委印发了方案,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一是处方限量。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一般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二是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费用清单制度,实行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人均费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规范医生用药,开展处方点评。四是推行检查结果互认。实行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签订大型设备检查知情同意书,促进合理检查。对发现明显有滥检查行为的医务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对大处方、大检查、过度医疗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给予全系统通报、扣发绩效、暂停处方权等处理,以此规范医疗机构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行为,让人民群众不仅能吃上“低价药”,还能看上“低价病”,较好地缓解了看病贵现象。
五、实施便民举措
2018年,重庆市政府和永川区政府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便民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并纳入民生实事重点推进,区政府督查室每月督查推进情况,对标对表督促落实并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绩效考核,确保形成医改便民长效机制。深化预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等12项便民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今年全区正深入开展app预约挂号,结合实际提供门诊、检查、取药等预约服务,实施多种形式的分时段精准预约,推行实名制预约诊疗,在门诊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自助服务机,提供自助查询、缴费、打印报告等服务,减少患者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
此复函已经邹光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联 系 人:陈兴燕
联系电话:023-49822599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