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4-08-30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3号)、《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及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永农委发〔2024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形成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500人,开设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50个。其中,培训经营管理型人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30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200人。根据前期培训需求调查情况和目标任务,拟开设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0个,其中,经营管理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6个、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4个。

二、培训资金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8145号)有关规定执行。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总计165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信息宣传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市内培训补助标准按300/人•天执行,农民素质素养培训补助标准按200/人•天执行(详见附件1)。

(一)经营管理型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1天,按照人均3300元标准执行,全区培训300人,小计99万元。

(二)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照人均2100元标准执行,全区培训200人,小计42万元。

(三)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间不超过1天,每个班培训经费0.48万元,全区50个班,小计24万元。

(四)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可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专项审计费。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培训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永川分校负责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永川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开班计划表(附件2),组织遴选重庆市内具有合法培训资质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公办或民办职业学校(院)等具备培训必要的教学、实践等条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及档案管理健全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训。遴选通过的培育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班级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

(二)参训学员报名。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对象为年龄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人员。经营管理型(农村致富带头人)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企业家)、创新创业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和乡村治理带头人;专业生产型重点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参训学员可通过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永川分校自愿报名或通过基层遴选推荐。

四、培训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统筹永川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农民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培训主体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联系人:刘宗建,联系电话:023-4989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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