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指南
1.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流转土地耕种的补贴对象由土地流转双方约定。
2.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补贴标准:亩均补贴标准根据市级当年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全区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4.申请程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农户的补贴面积真实性负责,并做好补贴面积登记与审核,填制本镇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审查汇总,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补贴对象。
5.咨询电话:023-49382036(永川区农业农村委)、023-49896778(永川区财政局)
6.受理单位: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7.联系方式:永川区官井路4号,023-49382036。
8.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