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一、 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
1.退耕还林资金兑现申报指南。镇街自查→县级检查→县级检查结果反馈镇街→镇街核实并公示后按程序上报(原实施退耕农户)→区级审核→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2.文件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措施的意见》(渝府发〔2007〕119号)、《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意见》(渝林规范〔2019〕1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
3.补助标准。第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125元/亩;第二轮退耕还林国家每亩现金补助1200元,分3次下达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直补兑现到退耕还林户,第1年500元、第3年300元、第5年400元;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
4.补助对象。实施退耕还林的退耕户或以流转耕地方式实施退耕还林的各类经济组织和大户。
5.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023-61192312。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申报指南。①林权权利人申请;②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③林权权利人将公益林落实到现地;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协议;⑤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
2.文件依据。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3号)、《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林天〔2023〕3号)要求,落实地方公益林管护,对集体所有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实行同标准生态补偿。
3.补助标准。从2023年起,全市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按16元/亩的标准补助给林权权利人。
4.补助对象。我区涉及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的林主。
5.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023-611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