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重庆市永川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区招商投资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各项部署,按照永川“二二五”总体发展思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对照《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5〕16号)文件精神,逐项梳理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始终将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调整充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深化思想引领,提升全员法治素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法治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引领学,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宣讲法治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推动干部职工全员学,依托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法治教育列为干部年度培训必修内容,组织全员参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法治专题课程学习,参学率与完成率均达100%,切实筑牢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信仰根基。
(三)健全制度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将法治要求贯穿内部管理和对外招商服务全环节,以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招商工作实际,年内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规范人事、财务、协议管理等关键领域,推动内部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二是规范标识使用与意识培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学习,严格规范相关标识使用,强化干部职工国家意识和组织观念。三是筑牢决策合法合规防线,将法治要求融入招商工作全流程,把依法依规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协议签订的基本准则,确保各项招商工作在法治框架内开展。
(四)注重政务公开,提升行政效能。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依法规范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及时更新局政府门户网站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简介等基础信息,精准公示本部门财政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提升执法与政务公开透明度。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发〔2021〕4号)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开展全面自查,经梳理,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2025年以来未出台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法治建设与招商引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深入企业推介永川法治化营商环境、解读惠企政策,同步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督促全局党员干部常态化落实“双报到”工作要求,鼓励干部结合专业优势为社区法治、德治等基层治理工作出谋划策,积极贡献招商力量。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高效办理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均按时办结、高效落实,满意率保持100%。
二、工作差距和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足,互动式、体验式普法应用不够广泛,吸引力有待加强,传统普法方式仍占主导,难以满足多元化的法治宣传需求;二是内部缺乏专业法治人才,普法工作主要依靠外部资源支撑,自主策划、开展高端深度普法活动的能力不足,法治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理论武装,健全常态学法用法机制。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员常态学法机制,把法治素养提升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丰富学法形式、拓展学法内容,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招商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依法决策机制,提升招商工作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招商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协议、重点项目全程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学法用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文件起草、合同审核、风险研判中的专业作用,确保招商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三)健全公平竞争体系,护航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严持续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贯穿招商项目洽谈、协议签订、政策兑现全流程。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招商政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清理存量政策中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条款,杜绝差异化优惠、地方保护等违规内容。以法治思维优化招商流程,破除隐性壁垒,切实以公平竞争环境增强区域招商吸引力,为招商引资提质增效筑牢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