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根据《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及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各项部署,立足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锚定关键环节与核心任务,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及亮点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25年听取卫生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我委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政策法规与规划信息科,具体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考核。
二是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全年卫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为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委党委专门邀请法律专家,举办一次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专题培训。培训紧密结合卫生健康领域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就如何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水平进行了深入辅导。积极推动全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敬畏法律权威、严守法律底线,在全系统范围内成功营造了人人学法、主动知法、真正懂法、自觉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履职尽责。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主动履职尽责,做到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配备、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高标准,多措并举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构建完善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我委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对6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风险可控,有力保障了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执行性,从源头上预防了行政争议与法律风险。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全年提供服务60余次,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核率100%,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点对与现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抵制冲突或失效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清理,今年开展“一老一小”领域专项清理及涉企政策文件清理1次,开展全面清理1次,废止4份文件。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利用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审批备案公示和健康科普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公示信息238条,官微推送信息112条。五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委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健康服务紧密结合,通过开展各类义诊活动及公共卫生服务的时机,为群众宣传卫生健康知识的同时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这种普法与健康服务相互促进的模式,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普法的认可度。同时还充分利用国家宪法宣传日、爱国卫生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健康普法讲座、咨询、义诊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社区、企业、学校,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全年共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参与群众2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超过3000份。
坚持高要求,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着力打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2025年新增持证执法人员51人。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信息全方位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累计开展卫生监督检查3565户次,行政处罚案卷23个,罚款金额14.85万元,且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情形。四是建立健全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3次,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合法,增强执法公信力。五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根据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对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及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力进行细化,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参照此标准执行,有效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维护行政执法行为公正公平。六是配合推进镇街执法事项赋权,对下放执法事项开展培训指导,执法人员下沉镇街开展现场指导12次,参与人数24人次。七是我委全面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2025年“执法+监督”数字应用活跃率为88.88%,“扫码入企”率100%,“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为100%,应用纳管率为93.31%,位列全区前列。八是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5年,对3件我委代区政府拟稿的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均不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况。2025年泸永江荣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工作中,在四地12个参评单位中,我委获得A++优异成绩。九是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我委重点围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等领域,针对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查封、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滥用职权等问题对本单位自2024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排查。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对同一企业的重复检查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题会议,通过《2025年永川区卫生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永疾控〔2025〕13号)文件,重新整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效降低对同一企业相同检查事项的检查频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2025年,日常监督完成3565家,案件查处23件,其中通过“国家双随机”、“市级双随机”行动监督完成401家单位,查处案件1件。
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把服务好市场主体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领域全过程,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推进申请、许可、注册登记、变更、延续全程电子化模式。全年我委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事项电话、现场咨询1300余件,满意率达100%。办理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变更、延续等许可2349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注销503件,生活饮用水许可40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2件,诊所备案21件。
扎实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永川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永司法发〔2025〕28号)要求,我委每月月底梳理次月城区、园区企业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区司法局的安排,在规定时间有序开展监督检查,没有列入计划或方案的,原则上坚持“无线索不检查”。入企现场检查时,我委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扫描“营商环境监督码”进行登记,确保涉企检查行为可追溯、受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法治建设待深化。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刻内涵理解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仍需加强。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以行政手段替代法律程序的现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间存在不平衡现象,需通过系统化培训和制度约束加以规范提升。
(二)执法规范待提升。因今年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更换,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与岗位职责要求存在差距,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具体表现为:少数执法人员对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理解不深不透,在现场检查、证据固定、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存在程序瑕疵;“三项制度”落实存在不均衡现象,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有待提升,执法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仍需完善。
(三)普法精准待加强。普法工作与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现有普法活动多以传统宣传为主,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够充分,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精准普法尚未形成体系。普法宣传队伍力量薄弱,我区卫生系统普法宣传队伍基本由医务人员组成,非法律专业人员,普法宣传专业性不够强,法治知识掌握深度广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委机关、全区卫生健康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普法、执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将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纳入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任务放到卫生健康工作大局中同部署、同落实。
(二)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紧扣行业特点,打造“法治宣传+健康服务”融合模式,通过开展法律讲座、义诊咨询、应急演练等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深化执法过程普法,推行“现场检查+普法教育”双轨制,在执法中同步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案例讲解。
(三)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落实好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定期清理相关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制定卫生监督执法培训计划,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着力防止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保证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持续提升执法案卷书写质量。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持续推进“川渝通办”“全渝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便民利企事项,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检查计划,严守“无线索不检查”原则,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监管效率,增强经营单位守法和主体意识。四是持续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科学履行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五是2026年继续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 8 个方面突出问题。
(六)进一步理顺执法体系。一是全面梳理疾控和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理顺职能职责,加快推进业务整合和人员融合,建成“一套”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积极探索“疾控专业技术+卫生监督执法+数据共享”的工作新路径,促进疾病预防体系、卫生监督管理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监督到位的内控机制。
(七)进一步抓实法治医院建设。按照市卫健委安排部署,持续推动法治医院建设,通过强化各医院的依法决策、规范执业行为、提升纠纷化解能力等举措,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努力打造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法治示范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