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机制。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暂未遇有重大问题。
二是提高公众参与频次。涉退役军人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按时回复率达100%。
三是加强行政文件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退役军人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退役军人代表意见。
二是严格论证风险评估。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明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
三是合法审查集体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没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等。聘请重庆岩松律师事务所安琪、张渝律师任我局法律顾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配合监察监督工作。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加强行政监督轮岗,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办公室开展的监督工作,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是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及时向区人大、区政协汇报年度工作报告。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
三是尊重接受各类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关切,认真处理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转来来信、来访、网信,积极做好沟通交流工作。2024年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处分的科级及以下行政执法人员。2024年无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抓纠纷化解。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是抓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推行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三是抓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登记受理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2024年至今暂无行政复议案件。
(六)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一是坚持法治处突。持续运用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结合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制定健全各类事件应急预案,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
二是人性服务处突。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在应急预案中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健全完善,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三是信息沟通流畅。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严格用人导向。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二是强化法律学习。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退役军人保障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纳入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开展机关干部能力法治讲座2次,局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旁听1次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三是密切培训考核。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2024年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推进组织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每年3月1日前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公开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部门动态,定期公开各类计划总结及资金信息,认真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三是发挥“头雁”作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引领全局将法治建设贯穿退役军人服务全过程,对法治建设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坚持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持续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2024年,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专业人员配备力量不够。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力度可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落实好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权利保障,防范社会风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涉及军人军属有关政策法规,让广大军人和优抚对象了解应享受的政策待遇和应尽的义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持续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队伍建设。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能力培训班,不断加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干部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王浩宇;联系电话:023-49575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