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永川区贯彻落实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谋划文化旅游市场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区文化旅游委严格按要求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定期通过党委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区文化旅游委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等法治政府建设计划要点,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时刻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法办事,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确保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确保人民根本权益、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
我委严格落实《永川区镇街、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围绕指定述法内容定期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开展述法。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迎检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交流协作,加入川渝滇黔十六市区执法协作机制,并组织执法人员赴泸州市参加执法业务培训。今年3月,泸州市执法支队来永考察交流。5月17日,与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古蔺县文化执法大队开展了文旅市场交叉执法检查,学习毗邻地区先进管理经验。5月31日,赴四川省泸州市开展川渝毗邻地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协同(试点)研讨活动,尝试在法律法规及省(市)自由裁量标准的框架下,将地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趋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投资发展进行探索和交流。10月17日召开泸永江政务服务联席会议,重点讨论“泸永江”地区拓展“川渝通办”事项相关事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永川“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了旅行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歌舞娱乐行业调研座谈会,了解两个行业现状,对旅行社包车、不合理低价、歌舞娱乐行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开展整治,督促两个行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同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认真执行全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改革要求,启用永企惠“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开展,减少企业打扰,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永川区规范行政执法服务民营经济七条规定》,对3家企业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4家企业在法定幅度内从轻处罚。对剧本娱乐活动、私人影院等新兴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以行政指导为主,邀请相关部门为其联合会诊、建言献策,帮助其规范经营、发展壮大。9月,开展以“统一市场 公平竞未来”为主题的公平竞争宣传活动,通过永川旅游网等网站建立宣传专栏,通过景区大屏幕播放宣传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主题口号及宣传标语,播放标语13条,宣传横幅15条,网站宣传专栏游览数量达1800多人次,扩大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积极参与了2023年全市文化旅游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会议上,学习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我市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开展了重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迭代升级,打造西部改革开路先锋的深入讨论。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着力解决审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业务不熟悉、充分授权未到位、不能满足“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需要和行政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督查考核内容,着力消除“中梗阻”,着力解决跨部门改革中遇到的难题,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协同推进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及时调整审批事项清单,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规范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委62个办理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达87.68%,平均跑动次数压缩到0.03,即办件比例达54.1%。材料预审和材料核验比例均达100%,依申请全程网办率达100%,“好差评”主动评价率达100%。非常满意率100%。
按照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开展告知承诺制。 一是取消证明事项。凡是已经登记注册的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企业,已经向市场监管局提供了住所证明材料,我委不再重复收取住所证明。二是证明改承诺。我委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业务全部实行承诺制,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愿意承担因遗失造成的法律后果及申请不实的法律责任。
大力推广使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定期公示公开各科室使用情况,对使用率较低的科室进行通报,确保日活跃率和平均活跃率达到标准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区司法局工作要求,我委进行了3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备案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时效性。今年以来,我委暂未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深入贯彻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我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先后建立健全《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凡涉及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和事关全局的工作规划、工作部署、行政审批、重要文件出台等重要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策。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针对重大行政决策,我委还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确保所有重大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永川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会上,专家组秉持“公平公正、社会公认、程序规范”的原则,审查了申报资料并将评审结果在永川区文化艺术馆公众号进行公示。
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审核重要合同,提出法律建议,提供法律咨询,确保所有重大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审查相关合同56份。
(三)提升依法决策能力。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研究制定年度调查研究计划,每名班子成员分别确定一个调研课题,并带领相关科室到基层广泛调研,充分了解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所有重大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按照要求,通过工作群的方式,提醒领导干部完成理论学习任务并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建立健全旁听庭审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我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通过率为100%。
五、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一)做好综合执法改革。根据市级、区级《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做好镇街综合执法事项研判,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朱沱镇赋权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强化同朱沱镇的沟通交流,对其管理的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事项进行指导,协助朱沱镇管理好文化旅游市场。
(二)严格落实执法程序。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精神,严格落实各项执法程序。对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在信用中国(重庆)、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2023年以来,公示一般行政处罚信息19条。为执法人员每人配置执法记录仪1台,对行政执法检查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按照工作要求对记录进行保存,确保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3年以来,检查经营单位174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779人次,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做出的执法决定合法合规,所有执法案件均按照文旅部规定行政处罚文书要求进行办理,2023年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2件,罚没款合计16.07万元,没收非法出版物4600余册。
(三)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一是依托于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和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做好执法人员文化旅游市场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及通用法律知识,同时根据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工作要求,做好2期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人员线下培训工作,巩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二是在3月、6月等时间节点,结合阳春三月普法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广场宣传、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对广大群众和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编印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法律法规汇编450余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六、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权力稳定运行
(一)接受各方监督。主动邀请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领导对全区文旅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积极配合完成区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委的巡察,全力抓好十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2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接受区政协对我委2022-2023年度提案办理工作评议,并在区政协十六届二十三次主席会议上就我委近两年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汇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栏定期公示公开干部任选、评优评先、巡察整改等政务信息。我委主要领导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述职报告,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023年,区文化旅游委共收到区政府交办的建议和提案101件,其中主办件52件,协办件49件。提案内容既有宏观层面的意见,又有具体事务的建议,涉及文旅产业发展、文化队伍建设、传统文化保护、体育设施完善等多个方面。主办件中,涉及文化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22件,约占42.3%;涉及旅游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20件,约占38.5%;涉及体育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10件,约占19.2%。同时,分别承办重点督办建议和提案各1件。办理见面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全部达到100%。
(二)持续政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定期更新。在区图书馆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可供市民群众线下查看政务公开信息。建立“三审三校”“保密审查”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确保重要信息的保密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定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并定期更新。因政策和资金问题,目前暂未开设惠民惠农栏目。
(三)落实检察磋商与行政复议应诉意见。2023年以来,我委接到永川区人民检察院磋商意见书2份,一是针对部分歌舞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开展了相关企业约谈警示工作及突击检查;二是针对部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对新增剧本进行备案,部分剧本未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等问题,对相关场所进行巡查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完善相关手续;通过约谈警示、巡查检查的方式,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合法合格开展经营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我区文化市场稳定向好发展。
根据《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收到了2022年我委作为涉事单位承办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案号:(2021)渝05行初401号)的行政应诉意见书,我委高度重视,深入分析败诉原因,强化我委领导班子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相关内容,建立《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应诉审签登记、把关制度》,积极同原告进行沟通联系,积极履行法院判决。
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信访会议,深入分析案情,有效地研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分管领导对上访人员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等方式,认真排查调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按照“五重新”“五清楚”要求,对信访事项涉及的政策、法规进行逐一梳理;并明确专人定期与信访人保持联系,关注信访人思想动态,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及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合协调、矛盾纠纷预警应急处理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真正形成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落实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倾听群众环境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接访资料详实规范,促使矛盾纠纷总量下降。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重大事项期间的维稳工作,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2023年,接到各类举报投诉524件,办结524件,办结完成率100%,办结及时率100%,有效化解文化旅游领域各类社会矛盾。纳入市级信访问题清单2件,其中进京上访1件,经认真调查处理,2件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均已签订息访承诺书。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我委实际工作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学法、用法、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优化永川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营商环境,切实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法治建设。
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