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2022年全市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渝林法〔2022〕2号)、《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林业执法工作,为加快我区依法治林进程,建设法治林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就2022年度林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充分发挥林业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制建设与林业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完成了《2022年全市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2022年3月中心组传达学习了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2022年4月中心组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22年全年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工作会6次,中心组学习林业法治建设相关精神7次。
(二)切实加强对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了“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健全林业系统法治建设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结合我区林业工作实际,定期研究安排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的长效机制。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得到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涉及林业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确保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建设情况、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等专题调研。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林业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情况、重大事项,让林业各项工作主动接受区人大的监督。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1)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对涉及林业部门的文件进行了规范性清理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准确、合规、合法,不断优化公平的营商环境。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合法性审核达到100%。
(五)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审批事项再梳理、再调整、再优化。进一步减少审批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和群众跑路次数,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6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压缩为63个工作日,压缩率90.00%。即办件提升到14个,占依申请类事项比例45.16%。平均跑动次数减少到0.1次,全程网办比例为90.32%。二是简化生产、经营性行政许可证的年检换证申请材料和流程。申请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需年检换证的,申请人只需填写申请表,提供生产、经营状况总结和生产经营地现场现状照片,交回原有许可证件,实现当场受理审核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申请材料,也不再提交业务科室审核,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事体验;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工商前置审批。将林业行政许可工商后置审批事项全部改为林业后置审批,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先照后证”,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建设,行政监管、单位自我规范、个人自我约束的事务性行政许可事项如《因特殊情况不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审批》《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的检疫》《因教学、科研需在非疫区对省级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的审批》等予以取消,纳入日常事务管理。部分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事项如《木材经营许可证》《木材加工许可证》《林木种子检验员考核》等予以取消,不再实施许可审批;二是向镇政府下放部分服务管理权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我局已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9号)的要求,依据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重庆市永川区农委联合制定的《永川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永林业发〔2016〕25号),将蓄积10立方米以下的集体林木采伐委托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林木采伐证许可,我局还向镇街下放了(野外用火许可证)审批,方便群众就地办理用火许可手续,实行即审即批。
(3)优化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大力推广网上行政审批,完善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领取、发布、流程配置等相关工作,初步完成行政审批在线填报和在线审批,现有37个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中已有32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零跑腿”,剩余5个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是优化“服务公社”政务服务系统,初步完成“服务公社”政务服务系统与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实现“服务公社”一窗综办,由“服务公社”一窗综办窗口统一现场接件,经系统推送,由审批窗口后台审批,落实“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三是配合做好全市“12345一号通”问政咨询平台整合建设,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来的群众投诉和咨询业务,无超时逾期,获得较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能够通过网络查验或部门之间共享的申请材料,取消重复的、兜底性质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意见,取消部分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申请材料,疏通办事堵点、难点;五是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以告知承诺方式替代各项证明。如以承诺书的方式,替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事项中原有的村、社、镇街审核意见,减少“申请来回跑”。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托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信用重庆双平台,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在“双公示”信用信息系统归集资料503条,合格率达到100%,在2022年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50余条,围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行梳理,对结果及时公布到政府门户。2022年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全面落实依法决策要求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和重大决策程序,坚持落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分工负责、民主集中、会议讨论决定的原则,确保行政决策主体合法。按照征询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的程序,2022年重新对《区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预案》《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陆生野生动物死亡无害化处理操作指南》等进行了修订。
(2)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在不断完善我局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局法律顾问的职责、外聘方式、管理制度等内容重新做了明确规定。聘请重庆新源律师事务所蔡运明律师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林业决策、合同签订、林业建设项目等工作,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
(七)严格林业行政执法
1.深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及时优化执法队伍。由于人员变动,2022年5月,为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区林业局增加林业行政执法人员5人,现直接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一线的执法人员9人,逐步建立涉林刑事案件的上报移交程序。
二是加强林业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林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动态管理,确保执法人员身份合规、资格合法。一是对3名执法人员执法证过期通过监督平台进行了新办申领,同时新增执法人员1名。二是组织全局38名有林业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络教育培训》,提升了执法能力。
三是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情况。全面查清了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户和经营户的详细情况,摸清家底。对全区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繁殖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2022年检查全区野生动物繁育场所60次、野生动物经营户20次、农贸菜市场20次,超市20次,餐馆20次,张贴通知200份,拆除野生动物经营销售广告牌3块。发放和张贴《“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约10000份。2022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85起,结案率达98%以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人185人次,罚款3626638.16万元,移交森林警察支队刑事案件4起。全年未发生林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2.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本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林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林业行政执法流程图》。结合执法实际,我局为执法工作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采集的数据要及时完整的上报到档案室,进行永久保存。
3.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创新工作方法,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等执法方式。2022年我局继续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区域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据《行政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重庆市林业局关于修正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的规定,明确了委托机关与被委托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确保了工作高效与依法依规相统一。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了《重庆市永川区松材线虫病疫木及种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本次执法培训、宣传,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台、互联网、短信等渠道,及时跟踪检疫执法情况,扩大疫木检疫执法的影响力。定期、不定期开展松材线虫病、植物检疫执法下乡入企宣传,使企业自觉开展检疫登记,群众支持检疫执法,松疫木流失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执法取得实效,查处案件2件。
5.强化执法工作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用好了重庆市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2022年共审核林业行政案件185件,全年无新闻媒体曝光和投诉事件发生。
(八)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和信访工作
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庆市林业局网站等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信息更新频率,增强林业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了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深化矛盾纠纷调处,依法开展信访办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共办理各级交办以及自办信访事项共计11件,信访办交办6件,市林业局交办1件,来信1件,互联网+监督转办3件,办结率100%,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完善林业普法工作制度建设
成立了林业普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局林业普法工作。 健立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法规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审核制度及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形成了各类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要求。
(十一)强化林业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林业系统普法的首要任务。结合林业重点工作,宣传学习了《森林法》、《宪法》、《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等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制定的涉及林业行政管理的行政规章以及重庆市制定的有关林业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新出台的与林业行政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原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点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了宪法,积极推动林业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积极参加永川区12月4日宪法周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0幅,张贴宣传画报30张。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干部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导致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擅自野外用火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林业生态安全。
(二)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少,执法人员法律专业人员少,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仍较薄弱,执法条件差,难以适应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人员的需要。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林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有关林业法治建设的要求,加大力度开展林业普法和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
(二)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违法乱作为、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随机抽查检查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抓好职权调整事项的落实,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四)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力求破解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五)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治林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普法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