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23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对照《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永川府办发〔2021〕63号)以及我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永环发〔2021〕88号)文件,现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等内容。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3次党史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报告会2次。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学习。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5次,重点学习了《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重要项目审批等重大决策及重要事项,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局务会审议。落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永环发﹝2021﹞122号),在政策措施审议出台前按要求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70件;夜间作业审核办理161件;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77家。一是改变申请方式。利用“服务公社”、“渝快办”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全程网办、零跑动申请、不见面审批。二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逐一优化承担的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各个审批节点,将总的法定时限357个工作日,减至75个工作日,减时限达78.99%,将市级模板材料数77个,减至37个,减材料比例51.9%,压减后跑动数为0,实现网上材料预审100%,材料核验100%,全程网办率达100%,“零”差评审批。三是创建审批绿色通道。对区级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重要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启动 “绿色通道”办理程序,通过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网上预审、跟踪督办、并联审批等方式对绿色通道项目落实专人服务、专项受理、专项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共抽查238家企业,其中重点污染源82家、一般污染源101家、特殊污染源56家。风险评估报告备案87家,应急预案备案90家。隐患排查483家,发现隐患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了水、大气、固危废、排污许可、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环境安全等专项执法计划,建立专项执法检查台账和5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台账,开展各类专项检查400余次,跨省界联合执法2次。2021年1-12月,下达并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33个,行政处罚金额207.6613万元,发放并公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7份,上报典型案例22件。移交江津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件。移交公安行政拘留2件,查封扣押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办理检察院检察建议书4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我局报送的陶某利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案和肖某才(砂石加工点)自然保护地内环境违法案入选重庆市6.5十大宣传案例、茶山竹海风景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入选重庆市2021年第四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邬某渐、常某等6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和重庆市永川区陈某乔等人排放有毒酚类物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入选重庆市2021年第五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重庆森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不予行政处罚案入选重庆市2021年第七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重庆市永川区新福佳印务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入选重庆通报5起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五)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宪法》《民法典》《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普法守法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山水之城,美丽之地”“六五环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开展各类大型生态环保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宣传用品15万余份(件),30万余群众参加活动,同时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推送各类环保信息10000余条。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5次。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个。参与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1人成功入围重庆十大最美基层环保人。在永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生态环境专栏,依法公示相关信息。以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作为舆情导控热点事项,建立覆盖全局、延伸镇街的舆情宣传、监督队伍,生态环境基层通讯员队伍和核心网评员队伍。严格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回复、强抓落实、维护稳定”原则,突出负面舆情引导与正面宣传教育相结合,坚守环保宣传阵地。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信访工作专注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涉环保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力度;统筹政策底线和政策完善,强化法治思维,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环保信访问题发生,充分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扭转了生态环境信访高位运行的尴尬态势,实现了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心事双解”“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各类群众投诉1354件,生态环境领域无信访积案和重大信访案件。一是坚持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率先在重庆市环境保护领域建立了生态环境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厂邻矛盾纠纷、邻避效应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局主要领导坚持重要节点定时在接待中心坐诊式接访,同时要求局班子成员以讲政治的态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要求做好接访下访工作。三是严格依法履职,坚持法定途径优先,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寻求合力,通过多渠道为矛盾纠纷的烈度和爆点减压,为矛盾纠纷的化解赢得时间和空间。五是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确保群众投诉“有报必接、接报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确保信访投诉办结率“100%”。同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一旦接到环境投诉,积极响应,立即开展调查处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相关任务。深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队伍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法治屏障。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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