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22-03-29


我局严格按照《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具体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健全决策机制,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1. 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规划审批、验收核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征收、不动产权属登记、矿业权设置以及违法案件的处理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主办科(所)审查后,由各相关协办科(所)进行会审提出意见,最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2.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执法监督和执法保障。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于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坚决不准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工作必需原则,为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建设询问室、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针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公告张贴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严格按照音像记录标准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3. 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对日常性法律咨询事项,由坐班法律顾问(每月2日和16日坐班)及时解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  优化流程。对建设项目用地调规、预审、征地等多个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初始审核、现场踏勘、签订交地确认书、土地批后监管等8项事务性工作下放基层管理所;改进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行政审批,取消建施图验核环节,方案审查通过后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等3项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推动多测合一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事项及产权登记涉及的规划竣工面积测绘、竣工地形图测绘、竣工地下管线测绘、房产测绘等测绘项目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由建设单位选择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共享基础测绘成果,减资料、减环节,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会同发改等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

2.  整合窗口。打破部门界限,集成受理、核税、制图传图、审查、登簿、缮证等流程,优化调整“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取号、发证,只填一张表、只交一套材料,即可一个环节快速办结领证。将所涉及的68个登记类别,全部作为日常登记业务纳入“一窗办理、即办即取”。

3. 压缩时限。将建设项目用地土地调规技术单位评估报告编制、调规方案编制、用地预审等业务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进行全面压缩,所有审批业务提速90%以上,让服务对象办快事。

4. 联合协作。一是与永川73家金融机构联手,打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模式,实现贷款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及注销的一站式服务。申请人可通过银行端口发起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申请,不需再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二是不断优化以“渝快办”为统一入口的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加大了电子非税收据推广力度,网上支付、POS机支付以及电子税票均已开通。

5. 推进“无纸化”。一是配置电子签批屏,对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等进行电子化采集,存储后退还给申请人,办理人在电子签批屏上签字、按印即可完成办理,无须填表及复印材料,群众满意率100%。将测绘部门打印上传附图优化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打印到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页,再减少办理环节。二是开发企业通过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企业端提交电子介质的申请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6. 转变作风。建立了营商工作专班,班子成员、重点业务科室负责人结对联系民营企业,主动上门排忧解难。推行“不”字管理办法,解决个别干部职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让服务对象办事不再难。

7.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有效解决随意检查、选择执法、多重检查、重复处罚、暗箱操作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公问题。

(四)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

1.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利用农民工返乡、赶集日、巡回办公等时机,以及“三月法治宣传月”、“3.19矿法颁布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活动,通过发放典型案例普法手册,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和讲解等各种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二是在各项具体业务开展前,先对行政相对人宣传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及时、完整提交答辩意见、证据材料,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析各项案件,由我局法规科会同法律顾问,对已经结案的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提出建议,对涉及面上的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3.  建立败诉案件通报及依法行政建议书制度。每季度由局法规科形成书面报告对本局败诉案件进行情况通报及案情分析,并将败诉案件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对已经结案的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提出建议,下发《依法行政建议书》,对涉及面上的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五)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 完善健全执法责任和考核追究制度及违法案件查办制度。我局代表区政府与各镇街签订耕地保护和依法用地目标责任书,把全区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开发整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列入对镇街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大大增强了各级部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主动性。并且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相关要求,健全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报告备案、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 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依托永川区门户网站,建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网上公布房屋稽查执法程序、房屋违法种类及行政处罚依据等,对房屋违法案件在管理平台进行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并开通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安排专人接听、记录、督办,方便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做到举报事项全部核实、查处、回复。  

3. 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学习,要求熟练掌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业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具体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抽取业务骨干进行讲解。

(六)党政主要负责人蒋勇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蒋勇同志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职期间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政;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业务发展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支持并配合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所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五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治理水平;六是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区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普及宪法法律法规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到不漏一人。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通过多途径、多种方式,切实让全体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宪法及各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在现有宣传方式基础上,积极拓展普法新方式,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我局行政调解体系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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