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5-0003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3 | 发布日期: | 2025-07-28 |
标题: | 关于仙龙镇2025-2027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5-00031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7-23 | ||||
发布日期: | 2025-07-28 | ||||
标题: | 关于仙龙镇2025-2027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关于仙龙镇2025—2027年清扫保洁
服务外包的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仙龙镇2025-2027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Q25C00015采购时间:2025年4月6日
二、项目名称:仙龙镇2025-2027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创邦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卫东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街道科城路68号30-1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夏老师
联系方式:130986····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麻柳湾427号
被投诉人2:中庆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323····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六店子科技新区大龙邵湾社15-2-201(跃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
本项目开标结果显示我司资格审查不通过:特定资格条件:提供的特定资格条件和承诺办好《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证》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文件。
采购人/代理机构因上述原因对我司做了废标处理,影响本项目采购公平性,本项目结果公告使我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认为投诉人因“特定资格条件:提供的特定资格条件和承诺办好《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证》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其作废标处理,影响本项目采购公平性,侵害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也规定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因此,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内容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本次政府采购中,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三款(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载明“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注: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只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未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至签订合同之前办理完善本许可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善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投诉人提供的承诺函中载明“我司承诺,若我司有幸中标:承诺中标后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4〕11号)向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基于此在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做出“重庆创邦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特定资格条件:提供的特定资格证书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承诺办理的时间也未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不违反法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