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标题: | 关于2024-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三年绩效承包第二次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5-00006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
标题: | 关于2024-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三年绩效承包第二次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关于2024-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
集中除治三年绩效承包第二次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4-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三年绩效承包第二次采购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Q24C00057采购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三年绩效承包第二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标达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清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88号2幢2层338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
经办人:罗华东
联系方式:177830····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13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前为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锐
联系方式:023-4962····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3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2技术部分《方案评审》评审标准未客观、量化,没有明确,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无评判标准;没有按照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以及本次提交的投诉书中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的描述,我局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归纳总结如下:
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三、评标标准第(一)评审因素序号2技术部分中方案评审(40分)“1、除治实施方案(20分):分为两部分,一是技术部分,含除治标准(择伐标准、伐桩处理、疫木处置、林间清理)、“回头看”等技术要求;二是组织实施部分,含人员组织及班组配置、技术培训、施工进度、过程管理、质量保证、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等。优得20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合格得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不得分。2、施工安全方案(20分):结合项目实际按照森林防火、人员安全、施工安全、药品安全等编制安全方案。优得20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合格得5分。不合格或未提供不得分”属于评审标准未细化和量化,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规定,是评审因素要与采购项目商务需求相对应,并进行细化量化。
本次政府采购系对2024—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进行采购,并且,本次政府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三、评标标准第(一)评审因素序号2技术部分中方案评审(40分)中将评分等级分为“优”“良”“一般”“合格”四个等级并设置不同的分值,虽然招标文件中设置了区间分值,但并未设置量化指标,没有评判标准,赋予了评审专家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缺乏科学性和公正性,属于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细化和量化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因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已经履行,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