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标题: | 于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5-00005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
标题: | 于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关于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的
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Q24A00589采购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昌隆集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祥东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朝阳路102号附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经办人:邓清洲
联系方式:023-4962····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马银村龙马大道100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前为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仕培
联系方式:023-4962····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3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
为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监控部分。序号3.设备名称:(多头全景球机)。
1、可输出全景和细节两路视频图像,其中全景通道分辨率不小于3632*1632,细节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需提供带CNAS、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全景通道水平视场角不小于190°,垂直视场角不小于80°(需提供带CNAS、CMA 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全景通道可对设定区域进行布防,当检测到目标时联动细节摄像机可对目标进行跟踪和报警(需提供带CNAS、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支持对镜头前盖玻璃加热(需提供带CNAS、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序号10.设备名称:(磁盘阵列475T)。
1.6. 可支持视频质量诊断功能,对图像的亮度、偏色、对比度、清晰度、视频丢失、条纹干扰、视频噪声、视频虚焦等特征进行实时分析,并以日志、报表和图形化方式显示结果(需提供带CNAS、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支持视频矫正功能,可将接入的鱼眼摄像机;双目摄像机和全景自拼接摄像机、智能相机、热成像摄像机的图像以多画面分割方式显示并进行调整;支持画中画通道视频显示和存储(需提供带CNAS、CMA 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可对指定的录像段或指定事件的1个或多个前端的不同时间段的录像段添加标签,并自动备份到存档卷中,使之不会被覆盖删除(需提供带CNAS、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在冗余范围内元数据丢失时,可自动进行数据恢复,并保持业务不中断(需提供带CNAS、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序号11.设备名称:(监控接入授权系统)。
2、要求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7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需提供带CNAS、CMA 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及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未依法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采购人更正招标文件后,在备注中利用选择性的10项标准,作为谈判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通过条件。不符合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以及本次提交的投诉书中投诉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投诉请求的描述,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第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备注: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需满足如下国家检测标准中的至少其中一项:GA/T645-2014,GB/T15211-2013,GB/T4208-2017,GA/T669.7-2008,GB16796-2009,GB/T30147-2013,GB4943.1-2011,GB4943.1-2022,GB/T9254.1-2021,GB20815-2006”中,有两项标准GB16796-2009、GB4943.1-2011已被废止,不应当进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八种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对于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是否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应当严格依照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八种情形进行评判。
基于投诉人的举证和我局依职权的查询,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均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且该标准已被废止。
我局认为,在采购文件中使用已被废止的国家标准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因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并已经履行,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