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标题: | 关于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
标题: | 关于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关于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智慧校园建设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Q24A00589采购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采购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巴南区三向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雪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2号经开大厦
被投诉人1: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经办人:邓清洲
联系方式:023-4962····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马银村龙马大道100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仕培
联系方式:023-4962····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多头全景球机序号1、2、3、10条;磁盘阵列 475T 序号6、8、9、10条;监控接入授权系统五、视频事件序号2 条 ;P1.86 全彩LED显示屏序号4-30条;接收卡:序号15条;LED 播放控制软件序号8条;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 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事项清单,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公布,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我司而未检索到本项目设定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多头全景球机;1、可输出全景和细节两路视频图像,其中全景通道分辨率不小于3632*1632,细节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2、全景通道水平视场角不小于190°,垂直视场角不小于80°,3、全景通道可对设定区域进行布防,当检测到目标时联动细节摄像机可对目标进行跟踪和报警,10.支持对镜头前盖玻璃加热。磁盘阵列475T; 6. 可支持视频质量诊断功能,对图像的亮度、偏色、对比度、清晰度、视频丢失、条纹干扰、视频噪声、视频虚焦等特征进行实时分析,并以日志、报表和图形化方式显示结果,8.支持视频矫正功能,可将接入的鱼眼摄像机、双目摄像机和全景自拼接摄像机、智能相机、热成像摄像机的图像以多画面分割方式显示并进行调整;支持画中画通道视频显示和存储,9.可对指定的录像段或指定事件的1个或多个前端的不同时间段的录像段添加标签,并自动备份到存档卷中,使之不会被覆盖删除,10.在冗余范围内元数据丢失时,可自动进行数据恢复,并保持业务不中断。监控接入授权系统;2、要求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7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P1.86 全彩LED显示屏;4.点间距:≤1.86mm;5.点密度:288906点/m²;6.驱动与控制:一体化驱动设计、恒流驱动、同步控制、点对点。 7.刷新频率≥3840赫兹/秒;8. 功耗:共阳产品峰值≤450W/m²,平均≤140W/m²、带电黑屏睡眠功率≤50W/m²;9. 泄漏电流≤5mA/m²;10.平整度:0.2mm;11.防护等级:IP68;12.模组表面结构:采用喷墨技术低反射、高对比度、墨色一致,支持COB处理工艺防撞击、抗UV.;13.UI 菜单遥控交互:屏体可以支持屏幕UI菜单显示、可以通过遥控器调节屏幕参数、屏幕亮度、信号切换、场景切换、支持在屏幕显示主要信息变化。14.灰度等级:16BITS;15.语音控制:屏体可以支持语音指令识别、可通过语音实现屏幕亮度调节、色温切换、场景切换信息系统查询。16. 白平衡亮度≥600cd/m²,17. 智能连线调屏:支持实际信号物理连线顺序、无需反复查看线路。 18.保护技术:具有防潮、防尘、防腐蚀、电磁干扰、静电、过流、过压、短路、抗震、防撞、分布上电、实时监控温度、故障报警等保护技术。19.对比度:≥10000:1;20.传导与辐射骚扰(EMC):30MZH-1000MHZ符合EN55032ClassA 检测限值要求。21.拍照等级:≥10bits;22.亮度调节:0-100%亮度可调,具有环境亮度任意调整功能23. 灯珠外层:灯珠外层具备透明哑光保护层、采用纳米涂覆技术、阻隔灯珠与外部的接触、材质硬度等级HRC8 级、灯珠表面无划痕。24.信号备份:支持信号双回路冗余备份处理、切换、热插拔。25.维护方式:支持前拆前维护,后拆后维护。带电热插拔。26.智能节电: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后节电40%,有信号自动唤醒屏幕。27.智能信号:支持 DVI\HDMI\DP\信号自动检索、无需手动,支持平板、语音控制。28.图像处理:图像具有降噪、增强、运动补偿、钝化处理、色坐标变换处理等。29.采用多层电路板,沉金工艺设计,同时具有独特的消隐,节能处理 ,EMC 处理,智能模组存储处理功能电路;30.使用寿命:≥200000H,支持7*24小时连续工作LED播放控制软件;8.具备高清显示集控管理平台、通过控制平板和触摸屏进行配置对所有设备、进行可视化控制、大幅简化系统的操作管理,系统控制更加灵活高效、支持对灯光、音频、LED 屏幕、电视机等环节设备进行集中控制”产品的检验检测机构,已纳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事项清单范围。《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变相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要求所投标产品的资格条件,属于《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号)第一条 第9项“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的情形。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也属于在投标阶段变相要求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背书作为资格要求的行为。即属于《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号)第一条 第7项“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之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以及本次提交的投诉书中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的描述,我局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归纳总结如下:
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中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第二条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第一、监控部分项目名称为“多头全景球机”规格参数第1、2、3、10、“磁盘阵列475T”规格参数第6、8、9、10、“监控接入授权系统”规格参数第五、视频事件中第2;第四,指挥中心设备部分项目名称为“P1.86全彩LED显示屏”规格参数第4-30、“LED播放控制软件”规格参数第8等均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构成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鉴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我局在本次投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委托了具有专业技能的专家对投诉事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的专家组评审意见载明“在涉及重要安全的项目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能有效确保建设质量,符合采购人合法权益”。
结合本次政府采购,采购人系货物采购,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就部分规格参数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是相适应的,与合同的履行有关,依法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因此,结合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号)第一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5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