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4-00085 | 发文字号: |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教学一体机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5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教学一体机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4-00085 | ||||
发文字号: |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教学一体机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0-15 |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教学一体机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关于教学一体机采购的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教学一体机采购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Q24A00304 采购时间:2024年8月7日
二、项目名称:教学一体机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芳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1号楼18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中学校
经办人:罗家红
联系方式:158232····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龙马大道699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经办人:谢非/苏艳
联系方式:023-4981····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询价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二)产品功能展示1.投标人提供“序号4备授课教学软件”的以下功能截图:提供对应的移动应用平台,实现备授课过程多终端多场景一体化,可将教师的课件通过微信好友、QQ 好友、微信朋友圈、数字账号、二维码、公开链接、加密链接等方式进行分享,分享有效期支持教师自定义;还具有课件回收站。2.投标人提供“序号5设备运维管理系统”的以下功能截图:(1)多场景锁屏:支持一键下课锁屏、开机自动锁屏。其中“下课锁屏”功能开启后,老师授课结束后可在班班通设备上点击“下课锁屏”按钮即可锁屏,保证班班通设备的使用秩序;其中“开机自动锁屏”可根据用户实际管理习惯,灵活设置不同分组的设备;设备锁屏后,使用者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验证身份后获取临时解锁密码进行解锁使用。(2)掌上看班:支持管理者开启掌上看班服务,开启/关闭掌上看班的管控功能;拥有掌上看班权限的老师可在移动端或PC客户端实时巡班,并进行基础远程管控,方便管理班级。(3)弹窗AI拦截:支持一键开启全校班班通设备的不良弹窗AI拦截过滤能力,支持查看学校当前已上报的所有疑似风险窗口和上报次数,并支持拦截某个应用窗口;支持加入白名单,不对软件进行拦截。(4)数据分析:支持实时查看和导出学校设备整体使用数据,并支持查看具体设备数据。数据包含设备的使用时长、活跃次数、常用软件使用时长和次数、设备健康度分析、弹窗拦截次数、老师使用班班通设备教学情况,属于不合理设置,将功能截图作为实际性要求,具有排斥限制行为,指向特定品牌特定企业技术路线功能,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具有限制排斥性条款;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针对投诉人的本次投诉,评判如下:
本机关认为,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结合本次政府采购,采购人系货物采购,采购的标的物为教学一体机,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序号4备授课教学软件”和“序号5 设备运维管理系统”的部分功能截图与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是相适应的,与合同的履行有关,依法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人的投诉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号)第一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