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3-0003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医疗卫生洗涤服务第二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15E/2023-0003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医疗卫生洗涤服务第二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医疗卫生洗涤服务第二次采购
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医疗卫生洗涤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号:YCQ22C0006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CQ22C00063采购时间:2023年5月6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医疗卫生洗涤服务第二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佳铖景豫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春玲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999号(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1: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经办人:兰玉婧
联系方式:023-49811950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经办人:贾顺平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英井路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标供应商没有资格参与政府招投标项目。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本机关认为,本次政府采购中,没有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内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