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6-00114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12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 标题: | 重庆鑫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29”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MB1665792Q/2026-00114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2026-08-12 | ||||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
| 标题: | 重庆鑫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29”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 有效性: | |||||
重庆鑫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29”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时间:2025年03月29日04时36分许
事故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人民医院路段
天 气:雨
(一)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情况
肖某,男,汉族,无机动车驾驶证,事发时系悬挂“渝A****”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
邹某,男,汉族,准驾车型:C1D,事发时系渝A*****轻型封闭式货车驾驶人。
魏某,男,汉族,准驾车型:C1E,事发时系渝B****小型轿车驾驶人。
吴某,女,事发时系悬挂“渝A****”普通二轮摩托车乘坐人。
车辆情况
悬挂“渝A****”普通二轮摩托车,所有人:肖某。
渝A*****轻型封闭式货车,所有人:重庆鑫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货运。
渝B****小型轿车,所有人:周某,使用性质:非营运。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与红河中路四枝分叉口,沥青路面,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控制,路口施划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导向箭头,二转盘往三转盘一侧设置限制速度标志、限速值40km/h,三转盘往二转盘一侧设置禁止停车标志,路面无影响通行的障碍。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3月29日4时36分许,肖某驾驶悬挂“渝A****”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吴某从汇龙二转盘往汇龙三转盘方向行驶,行驶至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与红河中路四枝分叉口,遇左转信号灯表示为红灯亮时,继续左转弯,与直行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由邹某驾驶渝A*****轻型封闭式货车碰撞,随即渝A*****轻型封闭式货车推行悬挂“渝A****”普通二轮摩托车与魏某驾驶斜向停放在道路右侧车行道上的渝B****小型轿车碰撞,碰撞后渝A*****轻型封闭式货车将吴某碾压,造成肖某、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受案登记表:证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事件单、受案登记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当事人陈述、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书、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声像资料等。
当事人肖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且未取得临时通行证、悬挂“渝A****”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吴某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路口,遇左转信号灯为红灯时,继续左转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当事人邹某驾驶渝A*****轻型封闭式货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路口疏于观察路面动态情况,未及时发现路口内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当事人魏某驾驶渝B****小型轿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事故路段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当事人吴某无造成此次事故的过错。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肖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且未取得临时通行证、悬挂“渝A****”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吴某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路口,遇左转信号灯为红灯时,继续左转弯,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事人邹某驾驶渝A*****轻型封闭式货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路口疏于观察路面动态情况,未及时发现路口内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当事人魏某驾驶渝B****小型轿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事故路段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当事人肖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邹某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当事人魏某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无责任。
(五)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针对驾驶人守法意识淡薄,无证驾驶,违规违停等问题,建议加大路口巡逻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停车;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车辆上牌源头管理,压实常态化隐患排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