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6-0009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6-07-08 发布日期: 2026-07-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呈拱桥路段 “4·5”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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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6-07-08
发布日期: 2026-07-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呈拱桥路段 “4·5”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呈拱桥路段

4·5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时间:2024年04月05日10时32分许

事故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呈拱桥路段

天    气:      

(一)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情况

邱某,发生事故时系渝F****小型轿车驾驶人。

邓某,准驾车型:E,初次领证日期:2005年9月11日,有效期始:2021年9月11日,有效期止:2081年9月11日,驾驶证期限:长期,当前状态:正常,发生事故时系渝D****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

车辆情况

渝F****小型轿车:所有人:邓某,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状态:查封;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初次登记日期:2007年10月15日,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10月31日,交强险保险公司:无。

渝D****普通二轮摩托车:所有人:邓某,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状态:正常;初次登记日期:2019年11月19日,检验有效期止:2025年11月30日。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呈拱桥路段,沥青路面,一般坡,一般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控制,事故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限速值为20km/h,道路中央施划黄实线,道路两侧施划车行道边缘线,双向2条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路宽390cm、350cm,路面无影响通行的障碍。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4月5日10时32分许,邱某驾驶渝F****小型轿车从黄墙往G246堂皇坝方向行驶,行至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呈拱桥路段,越过道路中央黄色实线驶入对向车行道,与邓某驾驶从G246堂皇坝往黄墙方向行驶的渝D****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邓某当场死亡、2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受案登记表:证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片、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书、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当事人邱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渝F****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超速行驶,且跨越道路中央黄色实线驶入对向车道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当事人邓某驾驶渝D****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邱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渝F****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超速行驶,且跨越道路中央黄色实线驶入对向车道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五)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建议加强机动车辆超速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机动车辆上道路违法违规行驶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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