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6-0009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6-07-08 发布日期: 2026-07-08
标题: 重庆市润安运输有限公司 “9·24”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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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6-07-08
发布日期: 2026-07-08
标题: 重庆市润安运输有限公司 “9·24”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重庆市润安运输有限公司

9·24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时间:2023年09月24日22时57分许

事故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大道毛家坡加油站路段

天    气:      

(一)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情况

杨某,男,汉族,准驾车型:C1D,初次领证日期:2019年9月25日,有效期始:2019年9月25日,有效期止:2025年9月25日,驾证期限:六年,事故发生时系渝****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

伍某,男,汉族,事故发生时系渝D***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渝C***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驾驶人。

车辆情况

渝****普通二轮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陈某,使用性质:非营运。

渝D***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所有人:重庆市润安运输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公司。

渝C****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机动车所有人:重庆市永川区力源三星运输有限公司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大道毛家坡加油站路段,机动车车道,宽370mm360mm310mm沥青路面,交通标线控制。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9月24日22时57分许,杨某醉酒驾驶渝****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大道毛家坡加油站路段,与伍某驾驶停在道路上的渝D****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渝C****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尾部碰撞,造成杨某受伤、2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23年9月27日,杨某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受案登记表:证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频监控、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乙醇定性、定量检验)、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死亡原因鉴定)、重庆市安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鉴定)等。

当事人杨某未戴头盔醉酒驾驶渝****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未确保行车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当事人伍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渝D8****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杨某未戴头盔醉酒驾驶渝****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未确保行车安全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当事人伍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渝D***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C***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事故地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五)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建议加强对二轮摩托车的违规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规范车辆临时停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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