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1-0030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665792Q/2021-0030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渝汛办[2021]41)文件要求,全市定于2021年10月15日24时结束2021年汛期。

转入非汛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汛后工作总结;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做好水雨情的预报预警;继续加强工情的实时监测,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继续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和农业防旱工作,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工作;要抢抓冬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和备战状态,如遇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重大信息要及时报送。

重庆市永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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