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80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9-24 发布日期: 2019-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80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9-24
发布日期: 2019-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

此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具备拟考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其中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前一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108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考调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

(三)报名地点: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电话:49812241;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电话:49808666;区纪委监委人事科,电话:49810305;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电话:85351078;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话:49826887;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党群办,电话:61163733

(四)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永川区2019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

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9109日中午12:00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汇总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或区人力社保局事管科复审。

()领取《准考证》

经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属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调范围的,在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范围的,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待定,笔试时间将于20191010日前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考调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进行指导,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成绩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 )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

六、考察

此次考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调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一览表

2.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永川区2019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923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1

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考调单位

考调岗位

考调名额

职位资格条件

考调范围和对象

学历

专业

年龄

工作经历要求

其他要求

1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综合管理

1

永川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

2

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综合管理

1

永川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英语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

3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照)

案件检查1

1

永川区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35周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

4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照)

案件检查2

2

永川区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财政学类、工商管理类

35周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男性。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

5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

市容广告管理

1

永川区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设计学类

40周岁及以下

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

6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

城市管理执法

1

永川区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

附件2

 

永川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考调单位

考调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考调名额

职位资格条件

考调范围和对象

学历

专业

年龄

工作经历

要求

其他要求

1

永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职员

9

1

永川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经济学学科门类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现聘任在管理九级或专技12级及以上。调入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综合管理

职员

9

2

永川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3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职员

9

2

永川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附件3

永川区2019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

时间

 

学历

学位

 

现聘岗位类别及等级

 

毕业学校

及专业

 

现编制所在单位及职务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从事工作

及表现

该同志于                   月至                     月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

工作表现:

 

 

 

 

 

特此证明

单位

意见

编制所在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所从事工作是否属实: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注:此表A4纸双面打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