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1500118MC3379494K/2024-0003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纪委监委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81500118MC3379494K/2024-00032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纪委监委机关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区纪委职能职责: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委在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和中共重庆市纪委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区属各级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违纪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条规的宣传工作,加强党内执纪监督,提高党政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规章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会同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各镇、街道及区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领导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履行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强对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区监委职能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目前,永川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8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1个下属事业单位,系重庆市永川区廉政教育中心。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945.38万元,支出总计3945.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32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318.32万元。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94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32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5.3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94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32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0.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3.01万元,占64.20%;项目支出1412.37万元,占35.8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45.3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8.32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二是留置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的办案成本增加等。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32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二是留置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的办案成本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87万元,增长14.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二是留置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的办案成本增加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32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二是留置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的办案成本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87万元,增长14.4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二是留置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的办案成本增加等。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9.97万元,占85.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93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二是留置案件数量增加,相应的办案成本增加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2.05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3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健康休养费和职业年金准备期个人部分记实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102.91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相应的医疗卫生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0.45万元,占2.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07万元,下降31.6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58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45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5万元,下降8.7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5万元,增长52.58%,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车1辆。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26.8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5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85万元,增长100.00%。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留置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5万元,下降90.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09万元,下降80.60%。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2.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9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按照一体化要求,所属行政单位单独编制决算,公务接待费总和略有下降。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51批次12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9.61元,车均购置费26.85万元,车均维护费0.39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38.8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承办了渝西片区审查调查工作会和川南渝西4市4区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议,相应的培训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是采取线上培训方式,集中现场进行纪检监察业务专业培训下降,培训费支出相应减少。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35万元,下降8.7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99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412.3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本单位2023年无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候亭,联系电话:023-4981228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