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45307306Q/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委老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题: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老干部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45307306Q/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委老干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标题: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老干部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老干部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和重庆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决议、决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区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阅读重要文件、参观考察、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办好老干部党校;统筹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党组织抓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落实好老干部各项权益,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和厅局级退休干部的微观服务管理,宏观指导处级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和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总结和推广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指导做好区老年大学工作,协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组织、指导做好社区服务老干部工作;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运转及具体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委老干局是区委主管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委老干局与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合署办公,区委老干局内设2个科室,即: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54.41万元,支出总计1,054.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13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所属事业部门单独编制预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5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13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所属事业部门单独编制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41万元,占89.4%;其他收入112万元,占10.6%。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54.4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5.13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所属事业部门单独编制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05.32万元,占29.0%;项目支出749.09万元,占71.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2.4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7.13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所属事业部门单独编制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13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所属事业部门单独编制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去世3人相应生活津补贴减少,受疫情影响,老干部学习、活动、发挥作用等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13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所属事业部门单独编制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去世3人相应生活津补贴减少,受疫情影响,老干部学习、活动、发挥作用等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21.39万元,占9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去世3人相应生活津补贴减少,受疫情影响,老干部学习、活动、发挥作用等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1.11万元,占1.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33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所属事业部门单独编制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8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所属事业部门单独编制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1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本部门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辆。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老干部用车、老干部工作调研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1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委老干局到永定交流学习老干部工作,接待区内外老干部,接受市委老干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6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老干部学习、活动、发挥作用等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4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老干部学习、活动、发挥作用等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8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约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 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37.0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部门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部门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唐奕,023-8538659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