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16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10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宗405亩闲置土地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16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10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宗405亩闲置土地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宗405亩闲置土地的批复
永川府〔2025〕110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宗405亩闲置土地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第84次区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宗地一:地块编号YC2021-FH-Q28-04/02,面积218726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宗地二:地块编号YC2021-FH-Q29-01/02-3,面积11687平方米,二类工业用地;宗地三:旺龙湖小学划拨用地,面积39709平方米,教育科研用地。
二、上述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你局负责完善收回后续相关工作,解除渝地(2021)(永川区)第15号、渝地(2021)(永川区)第17号出让合同,撤销渝地(2022)划拨(永川)第1号划拨决定书。
三、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日常管护等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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