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11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5〕21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16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11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5〕21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5-09-16 | ||||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
就业创业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5〕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工作方案(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
就业创业工作方案(2025—2027年)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10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结合永川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2027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其中,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留永1.5万人以上,区外市内来永1.9万人以上,市外来永0.6万人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8月31日前)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7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将永川打造成为西部青年发展型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拓宽就业渠道
1.扩大市场化就业。强化政策支持,运用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推行“直补快办”服务模式,更好发挥政策效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就业,按规定落实紧缺岗位就业补贴、交通食宿补贴。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补贴。推动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落实率。(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2.稳定公共部门岗位供给。开展公务员(选调生)招录、事业单位和企业招聘,全区每年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岗位380个左右。实施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计划,落实“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提供就业岗位50个以上。推动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每年提供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50个以上。区属国有企业每年提供一定比例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各镇街)。
3.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发挥重庆数智产业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港等载体作用,加大技术经纪人、孵化器管理人等“四支陪跑队伍”建设力度,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全周期服务,不断强化创业服务保障,提升创新创业成功率。建好用好“早期创客—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化落地”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基金支持体系,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或青年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200万种子基金支持,同时,符合条件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圆梦永川”创新创业支持行动,深度挖掘推荐优质创业项目参加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渝创渝新”等创新创业大赛,每年遴选创新创业人才梦想项目6个,按20万元/项目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人行永川分行、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4.激励职教学生留永就业。促进院校学生实习,对院校组织学生在我区重点企业顶岗实习的,给予所在院校补贴,落实职教学生毕业当年留永就业补贴。支持贯通培养,区内院校联合开展“3+2”专本贯通培养、“3+4”中本贯通培养、“3+2+2”中高本贯通培养,按规定给予本科院校补贴。区内院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制”中高职贯通培养,按规定给予中职学校补贴。(责任单位: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教委)
(二)做优就业服务
5.提升就业服务质效。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家门口就业。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每年在区内高校举办10场次以上综合性、专业性现场招聘会,组织我区优质企业进校送岗,促进供需对接。组织开展“人社局长与高校毕业生面对面活动”“企业HR进校园”“职教师生访企探岗”等系列活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实施“1131”就业帮扶。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集市等专项活动,高质量组织实施“大创慧谷”“渝创渝新”等系列创业创新大赛活动,深入实施“逐浪奔永”人才集聚工程,每年组织用人单位赴市内外重点高校引才活动10场次以上,精心举办永川“人才日”“逐浪奔永”人才荟品牌活动,搭建人才交流平台,畅通高层次人才供需对接通道。(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6.培育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永川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功能,组建职教就业联盟。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支持区内院校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提供集就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权益维护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加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青创空间、特色创业街区等创业孵化载体培育力度,每年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400个免费创业工位。发挥“渝职聘”“永川就业”等线上公共招聘平台作用,归集发布海量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教委、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团区委)
7.开放人才“绿色通道”。通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绿色通道”引才、专项招聘等方式灵活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按规定使用特设岗位聘用,不受招聘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建好用好人才“区企共用编制蓄水池”,通过“以编引才、共引共用”的模式,释放用人主体活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积极性,进一步畅通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专业化高层次人才路径。(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
8.落实人才服务。全面落实人才公寓、医疗服务、文旅服务、联谊交友等专属服务。迭代升级“渝才荟”人才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以数字赋能不断提升人才创新创业服务质效。用好“96008”人才服务专线,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便利度。(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新城建管委、区城乡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团区委)
(三)提升就业能力
9.开展职业培训。举办大学生求职能力实训营,加强就业观念培育指导。实施高校毕业学生留永强技专项计划,开展“订单式”定向就业技能培训,推进“产教训”融合,年均培训1000人次以上。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鼓励企业青年职工提升技能,对参加失业保险达到规定条件并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新城建管委、区教委)
10.开展就业见习。深化政校企合作,强化见习岗位开发,每年募集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3000个,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实践能力,迭代扩容重庆数智产业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港,增设一批青年人才共享工位、创业工位、实训空间。对开展见习活动的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按规定提高留用见习人员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教委)
(四)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11.维护就业合法权益。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宣传月活动,增强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校园招聘活动、线上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及岗位审核。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构建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严肃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滥用试用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培训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
12.开展典型引领示范。多维推广永川城市发展、就业创业、人才政策等宣传活动。主动挖掘一批基层就业、技能就业、返乡创业等青年就业创业典型,扩大示范效应,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
三、加强组织保障
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职责,构建联动机制,建立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在永院校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就业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扎实做好稳企拓岗、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工作纵深推进。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分解(2025—2027年)
附件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
工作任务分解(2025—2027年)
一、核心指标
|
序号 |
主要任务 |
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
1 |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永来永就业创业人数 |
4万人 |
区人力社保局 区教委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其中: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留永人数 |
1.5万人 | ||
|
区外市内来永人数 |
1.9万人 | ||
|
市外来永人数 |
0.6万人 | ||
|
2 |
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 |
>75% |
区教委 区人力社保局 |
|
3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帮扶就业率 |
>90% |
区人力社保局 区教委 各镇街 |
二、公共部门岗位
|
序号 |
主要任务 |
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
1 |
公务员(含选调生) |
80个/年 |
区委编办 |
|
2 |
事业单位 |
300个/年 |
区人力社保局 |
|
3 |
“三支一扶”基层项目 |
15个/年 |
区人力社保局 |
|
4 |
“西部计划”基层项目 |
40个/年 |
团区委 |
|
5 |
公益性岗位 |
50个/年 |
区人力社保局 |
三、工作指标
|
序号 |
主要任务 |
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
1 |
区内高校招聘活动 |
10场次/年 |
区人力社保局 区新城建管委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2 |
市内外重点高校引才活动 |
10场次/年 |
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社保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委 区新城建管委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3 |
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人数 |
1000人/年 |
区人力社保局 区新城建管委 区教委 |
|
4 |
就业见习岗位 |
3000个/年 |
区人力社保局 区新城建管委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区教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