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027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2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红炉镇红石村等3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027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2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红炉镇红石村等3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 有效性: | |||||
永川府〔2025〕12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红炉镇红石村等3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红炉镇红石村等3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红炉府文〔2024〕38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红炉镇红石村、万胜村、龙井口村3个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
二、《红石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73.11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红石村村庄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79.65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23.03公顷。
三、《万胜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18.36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万胜村村庄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25.5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02.53公顷。
四、《龙井口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72.98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龙井口村村庄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00.91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78.68公顷。
五、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