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55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2〕27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11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55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2〕27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2-03-11 | ||||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 有效性: | |||||
永川府办发〔2022〕27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主城区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09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66号)要求,为消除城市绿化“秃斑”、增加城市绿量、修复城市生态、美化城市环境,结合城区坡地、堡坎、崖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2022年试点示范、2023年全面铺开、2024年巩固提升”的时序进度,营造错落有致、层次分明、自然流畅、四季多彩的城市景观。
(二)年度目标。我区实施“坡、坎、崖”绿化美化地块27个,总面积94.75万平方米(详见附件)。到2022年底,完成“坡、坎、崖”绿化美化地块8处,其中示范点建设4个,约完成工作总量的30%;到2023年底,完成“坡、坎、崖”绿化美化地块24处,约完成工作总量的90%;到2024年底,完成工作总量的100%,“坡、坎、崖”绿化美化持续巩固提升,强化管理提升、完善管护机制,基本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处处花香”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原则。按照区级统筹、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
(二)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美观原则。坚持宜木则木、宜花则花、宜草则草,注重适地适树,通过精选树种、培植花境、保育生态,推进绿化、彩化、香化、美化,丰富林相、色相、季相、品相,力求精致大气,打造“挂毯”一样的“坡、坎、崖”绿化美化,让城市面貌更美、环境更优、品质更高。
(三)坚持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原则。建立长效质量监管体系,以植物造景为主,不断增加绿量,提升园林园艺水平,融入城市历史文脉,丰富绿地功能,增强绿地可进入性,实现“坡、坎、崖”绿化美化与生态、休闲、游憩、景观、文化、防灾等多种功能相融合。
(四)坚持科学实施、安全高效原则。坚持节约集约,着眼少花钱、多建绿,易管护、多功能,从严控制“坡、坎、崖”绿化美化投入,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坡、坎、崖”绿化美化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护,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防止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等,确保安全。
(五)坚持减量防增、长效管理原则。摸清城区“坡、坎、崖”存量,建立分类整治台账,按计划尽快完成城区“坡、坎、崖”存量整治工作;针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涉及“坡、坎、崖”的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防止出现新增。同时按照“谁建设谁管护”的原则,开展“坡、坎、崖”绿化的常态化管理,将管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坡、坎、崖”环境整治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山体生态屏障防护型“坡坎崖”绿化美化。
——着力让荒坡变公园。按照生态修复措施绿化美化山体生态屏障防护型“坡、坎、崖”。以植物造景为主,选择本地适生乔木进行“骨架”绿化,增加色叶植物、开花乔木和灌木搭配,注重植物多样性,丰富植物层次结构、色彩季相变化。同时结合山体现状,丰富绿地功能,融入地方文化特色,完善游憩服务设施,为市民打造生态、休闲、游憩等多功能的公园绿地。
山体生态屏障防护型“坡、坎、崖”绿化美化涉及桃花山公园、望城公园、毛家坡人大林周边、崩山坡、文昌路滨湖雅苑对面5个地块,面积70.14公顷。
(二)实施河流生态护岸型“坡坎崖”绿化美化
——着力让河岸现诗意。按照不同的护岸形式分类绿化美化河流生态护岸型“坡、坎、崖”。对于河流两侧硬化堡坎通过沿岸栽植垂吊植物绿化美化河道堡坎空间;对于生态驳岸通过植物的合理选择与配置,营造自然生态植物群落。通过整治,处理好河流与岸线周边空间关系,做到生态绿岸合理布局,形成水清岸绿的河岸景观。
河流生态护岸型坡坎崖绿化美化涉及跳蹬河官井路桥上下游河道一侧、跳蹬河生化厂段河道北侧、芭江桥南侧河道边坡、红旗河上游河道两侧、凤凰一街西侧临江河两侧(飞达机械厂旁)5个地块,面积12.25公顷。
(三)实施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坡、坎、崖”绿化美化
——着力让“秃斑”变画毯。主要对城市主干道沿线坡坎崖、隧道口等区域实施立体绿化美化,严格按照坡度比开展设计。对直立挡墙、硬化坡地、岩石裸露坡地可采取相应工程措施,为植物创造良好的立地条件;对不具备种植条件的坡地,采用立体绿化网格技术进行绿化美化,可栽植藤本植物予以遮挡。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坡坎崖绿化美化涉及昌州大道(红星美凯龙至监狱之间)道路两侧边坡、官井路加气站边坡、凤凰湖公园北侧边坡等12个地块,面积5.86公顷。
(四)实施城市荒地型“坡坎崖”绿化美化
——着力让荒地现生机。主要对已经征用且半年内不会使用的城市建设用地空地、城市边角地、闲置地、脏乱地等实施绿化美化。城市荒地要按照“经济、生态、美观”和“宜花则花、宜草则草”原则,对已经征用且半年内不会使用的城市建设用地空地,可采用喷洒草籽、花籽或栽植地被开花植物方式进行绿化美化;对不能用于城市其他建设的城市边角地、闲置地、脏乱地作为城市绿地进行建设,有效改善城市小微环境,综合提升城市品质。
城市荒地坡坎崖绿化美化涉及箕山路华越小区旁边坡、萱花西路道路一侧空地(东科·兰乔圣菲旁)、渝西监狱旁空地、临江河与渝昆高速交汇处(银昆高速湖山壹号一侧)、和畅大道礼悦东方外侧空地5个地块,面积6.5公顷。
四、责任分工
1.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综办”)牵头负责全区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
2.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坡坎崖绿化美化;
3.区新城建管委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坡坎崖绿化美化;
4.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坡坎崖绿化美化;
5.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城市痛点的坡坎崖绿化美化;
6.地块权属单位为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
7.所属街、镇负责排查附表地块外辖区范围内剩余地块,纳入权属单位实施绿化建设,力争全面消除永川区范围内城市“秃斑”。同时做好辖区范围内坡坎崖空地整治进度督促工作、宣传 及协调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资金保障。地块权属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奖补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确保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宣传发动。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对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最美阳台、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于建设年的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项目完工后,各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并书面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含项目介绍、植物栽植品种及数据、整治前后对比图片)至区城综办(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综办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所属镇街联合开展项目验收。
(二)长效管护。整治地块原则上由各责任单位纳入日常养护,由区城综办牵头,对全区坡坎崖绿化美化整治后的景观效果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和考核,确保长效管理。
(三)强化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指导督促机制,由区城综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建立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机制,确保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有序推进。区城综办将坡坎崖绿化美化工作纳入区级城市综合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永川区坡坎崖绿化美化项目年度建设任务表
|
序号 |
地块位置 |
现状类型 |
地块面积(公顷) |
示范点 |
责任单位 |
完成年限 |
|
1 |
萱花西路道路一侧空地(东科·兰乔圣菲旁) |
城市荒地型 |
0.5 |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
|
2 |
箕山路华越小区旁边坡 |
城市荒地型 |
0.91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
|
3 |
渝西监狱旁空地 |
城市荒地型 |
0.1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
|
4 |
跳蹬河官井路桥上下游河道一侧 |
河流生态护岸型 |
1.5 |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
|
5 |
红旗河上游河道两侧 |
河流生态护岸型 |
4.78 |
|
区新城建管委 |
2022年 |
|
6 |
望城公园 |
山体生态屏障防护型 |
50 |
※ |
区新城建管委 |
2022—2023年 |
|
7 |
凤凰湖公园北侧边坡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2 |
|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
2022年 |
|
8 |
骑龙街隧道口及沿线护坡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15 |
※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 |
|
9 |
昌州大道(红星美凯龙至监狱之间)道路两侧边坡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6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0 |
官井路加气站边坡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23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1 |
海棠大道与昌州大道交叉口铁路桥下(监狱附近)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33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2 |
桃花山公园 |
山体生态屏障防护型 |
18.08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3 |
昌州大道中段道路两侧(茶山步行道入口至詹吉路段)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3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4 |
毛家坡人大林周边 |
山体生态屏障防护型 |
1.25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5 |
崩山坡 |
山体生态屏障防护型 |
0.61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6 |
跳蹬河生化厂段河道北侧 |
河流生态护岸型 |
0.25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7 |
和畅大道礼悦东方外侧空地 |
城市荒地型 |
1.2 |
|
区新城建管委 |
2023年 |
|
18 |
兴业大道科技生态城展览馆对面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1 |
|
区新城建管委 |
2023年 |
|
19 |
科园北路道路两侧边坡(科园北路与探花路交叉口南侧)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36 |
|
区新城建管委 |
2023年 |
|
20 |
兴业大道一侧边坡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3 |
|
区新城建管委 |
2023年 |
|
21 |
文昌路滨湖雅苑对面 |
山体生态屏障防护型 |
0.2 |
|
区新城建管委 |
2023年 |
|
22 |
兴龙大道(中骏·珑景台至城市职业学院一侧边坡、堡坎)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72 |
|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
2023年 |
|
23 |
兴龙大道、和畅大道十字路口两侧边坡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77 |
|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
2023年 |
|
24 |
文昌路御景国际边坡 |
城市建设创面修复型 |
0.9 |
|
御景国际开发商 |
2023年 |
|
25 |
芭江桥南侧河道边坡 |
河流生态护岸型 |
0.9 |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4年 |
|
26 |
临江河与渝昆高速交汇处(银昆高速湖山壹号一侧) |
城市荒地型 |
3.79 |
|
区新城建管委 |
2024年 |
|
27 |
凤凰一街西侧临江河两侧(飞达机械厂旁) |
河流生态护岸型 |
4.82 |
|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
2024年 |
|
合计 |
94.75 |
|
|
| ||
备注:※为示范点建设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