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140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1〕57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办机制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140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1〕57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办机制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 有效性: | |||||
永川府办发〔2021〕57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办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办机制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政府督查办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列为2021年督查任务,建立“挂图作战、台账督办”工作机制。为做好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逐项抓好贯彻落地,结合永川区实际,制定本督办机制。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全市督办工作是报经市政府市长唐良智、常务副市长王赋、副市长胡明朗、郑向东同意,按照“定事、定责、定时、定人”要求,将《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的9项任务49项工作细化为82项具体工作目标,是落实督办工作的重要抓手。市政府将不定期对全市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暗访抽查,每季度向市政府常务会报告整治工作总体情况以及暗访抽查等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对标对表,高效推进。相关镇街以及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1〕27号)和《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办推进台账》要求,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进度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区高层整治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镇街会商研判,同时要积极会同区政府督查办强化问题通报和督办考核,切实压实各级责任。
三、严格把关,及时上报。请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以及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大安街道、朱沱镇、何埂镇、来苏镇、三教镇每周三16:00时前,填报附件1、附件2中涉及本单位的项,要求各单位上报前要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性。
附件:1.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办推进台账
2.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办推进台账数据收集表
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办推进台账
目 录
一. 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行动
二.可燃雨棚及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
三.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四. 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
五. 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六.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七. 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八. 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九. 法规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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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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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攻坚行动(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
攻坚整治消防用水问题 |
逐栋开展消防水问题整治攻坚 |
各镇街 |
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问题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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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类整治防设施隐患 |
摸清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 |
各镇街 |
2021年8月底前,各镇街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排查完毕辖区高层建筑存在的其他消防设施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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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整改方案 |
2021年10月底前,各镇街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按轻重缓急分类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并建立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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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8月底前,建立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台账,并依法挂牌督办,采取警示约谈、集中曝光等方式,推动按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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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滚动排查整治机制 |
各镇街 |
2021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滚动排查整治机制(报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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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7月底前,对各镇街建立的滚动排查整治机制汇总成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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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强化整改资金保障 |
明确资金紧急使用、乡镇(街道)代修流程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10月底前,按照《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物业企业、街镇紧急使用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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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统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 |
2021年7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并按计划对老旧小区消防隐患进行整改,统筹推进老旧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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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6月底前,落实市级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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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加强整改质量管理 |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7月起,区住房城乡建委依法查处资质不符合要求,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违法行为,并建立执法查处台账,每月动态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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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落实整改质量保修制度 |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7月底前,对消防用水问题整改完毕的高层建筑,落实整改质量保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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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巩固整 治成效 |
消防设施 维护管理 |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12月底前,实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公示制度,逐栋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对无管理单位、无维护管理资金的,由属地街镇指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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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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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可燃雨棚及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 |
强化发动引导 |
发动引导 排查整治 |
各镇街 |
2021年6月底前,严格落实区级《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防护网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广泛发布整治通告,属地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一线力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改可燃雨棚及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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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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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集中拆改 |
可燃雨棚、防护网整改 |
各镇街 |
1.2021年6月底前,对高层住宅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防护网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尺寸不小于1000mm×600mm,且逃生口宜设置在消防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道正上方; 2.2021年9月底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定点拆除”; 3.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高层建筑可燃雨棚拆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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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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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严格日常管理 |
发挥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 |
各镇街 |
组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隐患以及宣传教育职责,每月形成工作推进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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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力倡导和推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和安装,阻止可燃雨棚进入高层建筑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6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多形式、多渠道向塑料生产企业宣贯相关阻燃标准,倡导企业生产阻燃雨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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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区商务委 |
2021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文件制定,配合有关部门,鼓励和倡导符合相关标准阻燃雨棚的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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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区市场监管局 |
在雨棚生产、销售环节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每月形成检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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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可燃雨棚危害性,每月形成宣传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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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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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
1 |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区城市管理局牵头) |
严查严治违法行为 |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年6月底前,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并抄送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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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持续开展 执法行动 |
2021年6月底前,制定区执法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执法行动,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各类障碍物,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 每月25日前填报本区县开展执法行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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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综合治理 |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
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并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一小区、一对策”制定限期整治方案,推动限期整改;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年内整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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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
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快停车场建设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年1月前,编制《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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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9月底前,区住房城乡建委编制《2021年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按计划推进停车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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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本地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按计划推进停车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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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盘活社会停车资源 |
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 |
2021年12月底前,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落实市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年8月底前,区公安局牵头,建立工作机制,将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划分为“禁停、临时停、规范停”三类实施分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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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年12月底前,制定停车管理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改进停车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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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 |
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
引导车辆 停放行为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1年12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印发《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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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 |
2021年12月底前,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方案,适时调整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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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巩固“生命通道”管理 |
完善消防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验收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12月底前,将新建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识纳入消防验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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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清理完善标识、标牌 |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7月底前,完成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标牌的全面清理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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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形成常态 化管理 |
2021年9月底前,制定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整改完善标线、标识不清晰、标牌损坏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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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一位一车”限量管理 |
2021年9月底前,各住宅小区完成停车位划设,落实“一位一车”限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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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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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
1 |
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区经济信息委牵头) |
深化供电供气设施排查整治 |
供电设施排查整治 |
区经济信息委 |
1.供电企业定期开展责任范围内设施检查维护保养,2021年6月底全部建立落实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2.区经济信息委每月底前,对供电企业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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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6月底前,区经济信息委通过计划检查、暗访检查、通报等方式,对各镇街工作情况开展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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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供气设施排查整治 |
区经济信息委 |
1.2021年6月底前,供气企业完善高层建筑埋地管线基础台账,2021年12月底前,供气企业完成埋地管线数据测绘和标志设置,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 2.区经济信息委每月底前,对供气企业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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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6月、9月、12月底前,区经济信息委通过计划检查、暗访检查、通报等方式,对各镇街工作情况开展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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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 |
落实安全用电用气管理责任 |
区经济信息委 |
1.2021年6月底前,非居民用户依法开展用电用气设施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排查整治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责任不落实、设施安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2021年6月前,区经济信息委建立用户安全统计检查制度,督促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将入户检查情况纳入月度经营信息内容每月报送; 3.2021年6月前,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供电供气企业结合非居民用户检查安排,对非居民用户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隐患整治进行检查指导 |
|||||
|
6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7月前,区经济信息委通过计划检查、暗访检查、通报等方式,对各镇街建立用户安全统计检查制度情况开展督导 |
|||||||
|
7 |
用电用气 设施检查 |
区经济信息委 |
1.2021年6月底前,供气企业完成非居民用户检查并完善清单; 2.2021年6月底前,供电企业完成非居民用户,以及非居民用户与供电企业产权连接点及附属设施检查; 3.2021年6月底前,区经济信息委制定工作方案,定期检查供气、供电企业入户检查落实情况,清单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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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深化用电用气设施排查整治 |
用电用气 设施检查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6月底前,区经济信息委通过计划检查、暗访检查、通报等方式,对各镇街工作情况开展督导,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整治的,每季度督导进展情况。 |
|||||
|
9 |
深化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 |
深化物业设施排查整治 |
物业管理 区域排查 |
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
1.物业管理单位持续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排查,切实履行发现、报告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处置醇基燃料行为的职责; 2.2021年6月底前,区住房城乡建委制定工作方案,每月对物业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
||||
|
1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6月、9月、12月底前,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计划检查、暗访检查通报等方式,对各镇街工作情况开展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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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物业管理 区域整治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整治责任范围内问题,2021年6月底前解决电缆井防火分隔破坏、电力燃气设施占压圈围行为; 2.2021年5月、6月底前,区住房城乡建委对物业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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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6月底前,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计划检查、暗访检查、通报等方式,对各镇街工作情况开展督导,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整治的,每季度督导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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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深化醇基燃料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 |
全面排查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4月底前,区经济信息委组织镇街、社区和行业协会开展高层建筑醇基燃料非法经营、存储、处置等方面拉网式摸排,并建立自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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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隐患整改 |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
1.2021年5月底前,督促指导物业、经营单位、用户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隐患整改任务 2.2021年6月底前,督促物业服务单位、社区居委会、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和个人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治;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来访和举报,依法依规查处整治期间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
|
15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4月、5月,区经济信息委开展“四不两直”抽查,对各镇街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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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深化监管执法 |
解决入户难、隐患整改难等问题 |
区经济信息委 |
1.区经济信息委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将入户难、隐患整改难问题移交镇街,镇街采取措施推动解决; 2.区经济信息委6月、9月、12月底前,对各镇街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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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6月、9月、12月底前,区经济信息委通过计划检查、暗访检查、通报等方式,对镇街执法工作开展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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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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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
1 |
油汽类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区商务委牵头) |
开展全面排查 |
清理排查 |
区商务委 |
2021年5月底前,对高层建筑内非法经营、储存可燃油料等问题逐一清理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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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稳控管理 |
2021年5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群体和人员,及时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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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责任主体,完成隐患整改 |
区商务委 |
2021年6月底前,区商务委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完成对辖区高层建筑内可燃油料非法经营、储存问题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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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严格依法查处 |
开展监督检查 |
区商务委 |
2021年8月底前,建立油汽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台账,对各镇街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推动按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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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严肃查处违 法违规行为 |
区商务委 |
2021年8月底前,区商务委制定工作方案,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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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
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
1 |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
推行标准化管理 |
自查指南和日常检查指引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10月底前,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检查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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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召开全区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10月底前,召开高层建筑消防管理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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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常态开展消防检查整治动态隐患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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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强化网格化管理 |
逐栋明确 楼栋长 |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12月底前,逐栋明确高层住宅建筑楼栋长 |
|||||
|
5 |
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
区公安局 |
1.2021年6月底前,各公安派出所将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列管单位名单; 2.2021年12月底前,各公安派出所对列管的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2021年12月底前,各镇街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高层住宅小区全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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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6月底前,出台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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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加强智能化管理 |
推进物联感知终端建设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结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区”建设,推进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车通道等物联感知终端建设 |
|||||
|
8 |
安装火灾报警探测装置 |
各镇街 |
2021年12月31日前,为高层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社区服务机构等安装火灾报警探测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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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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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
1 |
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
深化消防宣传五进 |
定期曝光违法行为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曝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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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将《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
区教委 |
2021年12月底前,将《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
||||||
|
3 |
组织开展高层住宅小区疏散逃生演练 |
各镇街 |
2021年12月底前,组织高层住宅小区全部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
||||||
|
4 |
织密宣传阵地网络 |
精准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12月底前,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上线使用全覆盖,上线使用率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量的5% |
|||||
|
5 |
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
各镇街、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
利用社区公园、休闲广场增设消防体验设施,并按标准建设区级以上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含消防教育场馆、消防主题公园)不少于1个 |
||||||
|
6 |
培育消防安全文化 |
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
将“畅通生命通道”“爱护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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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建立消防 志愿者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12月底前,建立1支品牌志愿服务队,完善相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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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 层活动,积极创作消防文化文艺作品 |
区文化旅游委 |
2021年12月底前,在文化下乡的演出活动中安排消防宣传教育的内容;在舞蹈《日照重庆》中融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第九届重庆市乡村文艺会演方式,对消防安全教育进行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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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
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
1 |
灭火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
建设小型消防站 |
中心城区在高层建筑密集区、核心商圈,布点建设小型消防站 |
相关镇街、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通过政府出资租赁、开发商配套建设等方式,推动中心城区在高层建筑密集区、核心商圈,布点建设小型消防站,每个站点配备1-2辆消防车和10-15名消防员,配齐执勤人员和装备,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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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建强微型消防站 |
高层建筑建设微型消防站 |
各镇街、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1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建设成微型消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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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强灭火攻坚专业力量 |
建设高层建筑攻坚力量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按照全市“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强化战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编队建设,推动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特种车辆和装备配备建设,提升实战应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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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法规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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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项行动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安排 |
进度情况 |
督办要求 |
暗访抽查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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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规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
宣贯法规制度体系 |
宣贯消防法规规章 |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
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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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贯可燃雨棚、防护网管理规范性文件 |
各镇街、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12月底前,按照市级安排,宣贯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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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标准支撑 |
宣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 |
按照市级安排,宣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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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贯《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
各镇街、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按照市级安排,宣贯《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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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全评 价体系 |
开展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评估 |
各镇街 |
按照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和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公正开展综合治理成效评估。 1.2021年8月底前,制订工作方案,建立指标体系; 2.2021年12月底前,开展综合治理成效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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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纳入平安 永川建设 考核内容 |
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 |
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纳入2021年度平安重庆建设、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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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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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督办推进台账数据收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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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报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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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基础数据 |
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摸排及整治 |
依法查处施工资质、质量、材料违法行为 |
落实整改质量保修制度 |
巩固整治成效 |
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
深化宣传五进 |
微型消防站 |
加强智能化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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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总数(栋) |
高层住宅建筑(栋) |
高层公共建筑(栋) |
有物业服务企业的高层住宅小区数(个) |
无物业服务企业的高层住宅小区数(个) |
已排查高层建筑数(栋) |
存在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高层建筑数(栋) |
已整改完成高层建筑数(栋) |
检查(次) |
发现违法行为(处) |
查处违法行为(处) |
是否建立执法台账,每月更新 |
消防用水问题整改完毕高层建筑数(栋) |
已落实整改质量保修制度建筑数(栋) |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建筑数(栋) |
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建筑数(栋) |
落实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公示制度建筑数(栋) |
明确高层住宅建筑楼栋长建筑数(栋) |
纳入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单位的高层住宅小区数(个) |
公安派出所对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检查数(个) |
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无物业服务企业高层住宅小区数(个) |
组织开展实施疏散逃生演练的高层住宅小区数(个) |
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建成微型消防站数(个) |
完成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数量(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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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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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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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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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是指除消防用水以外隐患 |
针对用水问题整改完毕建筑 |
对同一小区多次检查,仅算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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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