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033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1〕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永川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033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1〕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永川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永川府发〔2021〕3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永川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0923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81号)印发施行。根据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标对表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79号》文件精神,不另行发文。现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81号)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监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