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028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1〕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1-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区政府领导联系镇街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028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1〕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06
发布日期: 2021-01-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区政府领导联系镇街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21〕4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区政府领导联系镇街疫情防控

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区政府领导联系镇街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文良印常务副区长:联系大安街道、陈食街道;

杨  华副区长:联系卫星湖街道、五间镇、何埂镇;

刘建中副区长:联系茶山竹海街道、吉安镇、仙龙镇;

王寒峰副区长:联系中山路街道、双石镇、三教镇;

任伯平副区长:联系胜利路街道、临江镇、板桥镇;

宋朝均副区长:联系南大街街道、来苏镇、宝峰镇;

吕  杰副区长:联系青峰镇、松溉镇、朱沱镇;

文  焱副区长:联系红炉镇、永荣镇、金龙镇。

各责任区领导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一线检查镇街疫情防控、安全工作情况,督促镇街贯彻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帮助解决镇街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处置突发事件,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保障永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区新冠疫情综合办印发的《关于开展镇街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永肺炎组综合办〔2020〕9号)区领导疫情防控督查分组不再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