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0-00051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0〕3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菜花香酱菜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0-00051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0〕3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菜花香酱菜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有效性: |
永川府〔2020〕31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菜花香酱菜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重庆菜花香酱菜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0〕125号)收悉。经区政府第112次常务会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菜花香酱菜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27%,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配套用房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
二、请严格按照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抄送:朱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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