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9-0421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19〕8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7-29 发布日期: 2019-07-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87号)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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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19〕8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7-29
发布日期: 2019-07-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87号)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19〕87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遵照市委陈敏尔书记在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上的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渝旅经办〔2018〕35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渝旅经办〔2019〕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旅游资源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对重庆提出的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要求,实现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打造重庆市和永川区旅游发展升级版,推动新时期文化旅游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区旅游资源普查是摸清我区旅游资源底数,明确我区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找准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结合点,推动我区旅游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的迫切要求。全区旅游资源普查成果将不仅仅惠及文化和旅游行业,也将为我区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各项规划、深入推进“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提供重要基础数据支撑,对深入认识和把握区情,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及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清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开展好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二、明晰普查任务,把准工作要求

旅游资源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普查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要求,把好关键环节,科学谋划,统筹各方,合力推进,全力以赴做好普查工作。

(一)坚持“三大”原则。一是坚持全面普查,要以社区和行政村为工作单元,以镇街为基础工作面,以永川区行政辖区全域为对象范围,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资源开展好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二是坚持精准普查,要以区级部门为重要补充,系统收集和整理与旅游相关的分布于各级各部门的各种资料和研究成果。三是坚持科学普查,要突出强化政府部门与专业技术力量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全景技术等高科技技术手段,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永川区旅游资源数据成果。

(二)明确“五大”任务。一是建立我区旅游资源普查管理和技术体系,并对普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二是收集整理与旅游相关的各类资料,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识别、归类。三是实地开展全区旅游资源普查现场勘测工作,准确详实收集旅游资源要素信息,并力争新发现一批优质旅游资源。四是按照有关标准对各类旅游资源进行客观评价、定性分级,科学地提出保护与利用建议。五是建立全区旅游资源数据库,形成系列普查成果,加强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三)明晰普查对象和范围。本次普查的主要对象包括:已开发、正在开发和未开发的具有开发或进一步开发前景,有明显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的旅游资源单体;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表永川区形象的旅游资源单体。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标准,本次普查范围包括: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8个主类,23个亚类,110个基本类型,并实现全区1576平方公里全覆盖。

(四)准确把握普查内容和方法。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行政位置、地理位置、性质与特征、区域及进出条件、保护与开发现状、共有因子(包含观赏游憩价值、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珍稀或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和使用范围、污染状况与环境安全)等。

普查方法重点把握四个要点。第一,工作标准、技术要求及工作方法按自上由下进行布置、培训,工作成果按自下而上进行会交、汇总。第二,自然旅游资源普查以实地普查为主、收集资料为辅。人文旅游资源普查以收集整合资料为主,实地调查为辅。第三,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和野外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运用3S、全景测量等技术方法,全面系统地掌握旅游资源的分布、类型、特征等信息,建立与全市旅游资源数据库完好对接的永川区旅游资源数据库。第四,充分挖掘与现有品牌旅游资源相联系的其他旅游资源单体,结合“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体育”等“旅游+”模式,充分挖掘新的旅游资源单体,深度挖掘旅游资源单体中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资源的文化底蕴和特色魅力。

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旅游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作为全区旅游资源普查的领导机构,协调和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下设区旅游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普查资料收集整理,各镇街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区文化旅游委要督促专业机构高标准组建工作团队和专家团队,严控技术标准关、严把质量审查关,为各镇街提供智力支持。

(二)加强队伍培训。区旅游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和有关专家对普查工作开展咨询,对普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各镇街和行政村要选派精干力量参加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培训,并扎实做好本级普查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统一普查技术标准,提升普查工作技能,推动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要牵头做好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宣传工作的策划和组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旅游资源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提高全社会对旅游资源普查的认识度,引导广大群众依法配合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高频次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团队、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激发干劲,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各镇街、各社区、各行政村务必要按照普查工作步骤,按时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任务。区旅游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现场督查,适时通报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本次普查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及各镇街的督查和考核。

四、落实普查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

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各镇街要落实普查责任,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和弄虚作假行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务必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各阶段性工作,以便全区普查工作整体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9年7月)。完成《永川区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永川区旅游资源普查技术设计书》等文件编制,同步完成项目专业机构确定、全区普查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普查阶段(2019年8月-2019年10月)。完成信息收集、整理,确定实地调查对象,完成实地调查,同步同时开展内业整理及图件制作。普查阶段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8月-2019年9月)

完成信息收集整理,确定实地调查对象,完成旅游资源实地调查、入库和评价工作。

第二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0月)

开展补充调查;完成第一阶段成果核查、编制并汇交报告及图件;编制完成我区旅游资源名录。

(三)评审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1.2019年11月,完成数据汇总,形成我区旅游资源普查数据成果,编制完成并提交各级普查报告,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数据分析、成果集成等,完成我区旅游资源普查专家评审。

2.2019年12月,提交市文化旅游委审核认可。

(四)成果形成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初)。按市文化旅游委审核认可意见完善后形成最终普查成果。

附件:全区旅游资源普查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7


附件

全区旅游资源普查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任务

1

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提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等;提供主管的涉旅资源名录。

2

区教委

负责提供全区研学教育实践基地等涉旅资源名录、基本资料及相关规划。

3

区科学技术局

负责提供全区科技系统有旅游价值的科研场所及区内科普基地等相关资料、相关规划,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4

区经济信息委

负责提供全区有旅游价值的建设工程生产地、工业博物馆、有历史文化价值工业遗址、工业园区、互联网小镇等相关资料及相关规划,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5

区民族宗教委

负责提供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文化等相关资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6

区民政局

负责提供最新行政区划数据、最新全区地名普查成果、有旅游价值的养老设施等资料及相关规划,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7

区财政局

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经费安排和拨付,并协助开展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8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负责提供全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名录及保护范围等基本信息;提供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中与旅游资源有关的数据资料及区内相关规划;协助获取本次旅游资源普查的工作底图,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9

区新城建管委

负责提供所辖区内公园、休闲场馆、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古树名木的名录及范围等基本信息和正在开发建设的涉旅项目及下一步规划建设的涉旅项目相关资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0

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提供全区旅游资源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相关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各类旅游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1

区住房

城乡建委

负责提供中国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美丽宜居村庄、绿色示范村等名录及范围等基本信息;提供有旅游价值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休闲设施及建筑设施等基础资料及相关规划,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2

区城管局

负责提供城市公园、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古树名木的名录及范围等基本信息、正在开发建设的涉旅项目及下一步规划建设的涉旅项目相关资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3

区交通局

负责提供有旅游价值的交通运输场站、港口码头、桥梁等资料及相关规划资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4

区凤凰湖管委会

负责提供所辖区内公园、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古树名木的名录及范围等基本信息,特色工业企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相关资料及旺龙湖片区开发规划等相关规划资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5

区水利局

负责提供全区大型河流河道、水库、瀑布、地下水、水利风景区的名录及范围等基本信息及相关规划;提供水利普查成果中与旅游资源有关的资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6

区农业农村委

负责提供全区特色农业园区、特色农业产品、景观农田、景观林牧场、景观养殖场、家庭农场等名录和基础资料及相关规划,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7

区商务委

负责提供与旅游资源有关的商业机构、商业街、商圈电商小镇等相关资料及相关规划,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8

区林业局

负责提供全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名录及保护范围等基本信息和与旅游资源相关的资料,提供与旅游资源相关的林地、草地、花卉地、独树与丛树、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资料及相关规划,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19

区气象局

负责提供全区太空景象观赏地、地表光现象、云雾多发区、极端与特殊气候显示地及物候景象等资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20

区档案馆

负责提供旅游资源普查所需的年鉴、地方志等文献资料,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21

区文化旅游委

履行全区旅游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提供全区A级景区、“乡村时光”示范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旅游度假区、可移动文物、文物普查成果、体育公园、体育场馆的名录及范围等相关资料及相关规划,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普查资料协调保障工作。

22

各镇街

设立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辖区内各社区和各行政村开展普查工作,负责提供辖区内旅游资源基本情况、正在开发建设的涉旅项目及下一步规划建设的涉旅项目相关资料及相关规划,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现场踏勘和信息采集,配合区旅游资源普查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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