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4199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18〕7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6-22 发布日期: 2018-06-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永川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73号)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4199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18〕7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6-22
发布日期: 2018-06-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永川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73号)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18〕73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8年永川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永川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2018年永川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

2018年永川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以及陈敏尔书记对永川区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导向,加快建设成渝城市群重要节点和渝西地区战略支点,积极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继续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全面落实居住证管理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二)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区域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全部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不另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牵头责任单位:区教委)

(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

(四)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完成2120户棚户区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

(五)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主动争取市级层面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有关资金向永川倾斜。(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六)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贯彻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施细则,合理使用市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牵头责任单位:区国土房管局)

(七)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000人以上,开展新市民培训1500人以上。重点依托职业院校广泛支持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今年力争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3300人以上,非学历培训1万人次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

二、深入参与成渝城市群建设

(八)构建多层次对接机制。统筹利用川渝合作示范区经济协作联席会议等组织开展毗邻区域合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九)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成大安通用机场主体工程,加快建设永川港区朱沱作业区、永泸高速,积极推进渝昆高铁,永川至主城都市快轨、成渝高速扩能永川至荣昌段、大永江高速、沿江高速(江津—永川—泸州)、兴城大道、进港铁路支线、重庆第二枢纽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主干道路体系,完成茶山竹海宝吉寺至大风门段等道路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区交委)

(十)共同打造旅游目的地。积极参加川渝联合宣传营销活动,推广川渝自由游、“一程多站”川渝游等产品。建设渝西旅游集散中心,开展永川到周边城市旅游直通车前期工作。探索与宜宾旅游执法合作方式。(牵头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十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区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用信息目录,加快信用信息归集,推进有关数据库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红黑名单”并实施联合奖惩。(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分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十二)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落实与周边区县生态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十三)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二级医疗机构之间检验结果互认。推动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向镇街延伸,力争就业服务一体机实现村居安装全覆盖。优化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共招聘服务专栏,与重庆就业网对接,努力实现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互通共享。积极宣传引导社保参保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办理跨省转移。(牵头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提高新型城市发展质量

(十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开展新一轮城乡总规编制,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疏解老城非核心功能,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牵头责任单位:区规划局)

(十五)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推动朱沱镇加快建设港园工贸特色小镇。实施朱沱镇老街重生一期环境综合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朱沱镇)

(十六)提升城市经济质量。以现有高端制造业为基础,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做强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大数据及服务外包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牵头责任单位:区经信委、新城建管委)

(十七)划定城区空间布局基本框架。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相协调,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红线三条控制线。严格管控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边界线内的土地用途,防止城镇开发边界无序扩展。(牵头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

(十八)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美化亮化、环境整治等领域推动城市品质提升。打造城区修补示范项目,推动“三河汇碧”片区城市修复项目、龙王巷片区城市有机更新改造项目和凉亭子片区改造实施。(牵头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

(十九)促进城市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依托凤凰湖新区建设,开展街道及社区两级综合服务中心 “七合一”试点,推动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布局。(牵头责任单位:区规划局)

(二十)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明确都市快轨在永川区内部的站点设置和线路走向,加快推进永川区内部轨道交通建设模式和示范线方案研究。(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

(二十一)着力解决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深入实施城区交通缓堵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中心城区路网布局。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和港湾式公交站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交委、区城管局)

(二十二)完善市政设施。启动建设人行天桥1座,完成人行天桥建设2座,新建公厕15座,新建、改建路灯4500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128片区污水配套管网、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城乡建委、区水务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园管委会)

(二十三)提升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 300 天以上,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提高。持续深入实施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二十四)倡导绿色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执行率达到100%。(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

(二十五)推进海绵城区建设试点。完成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

(二十六)加强人文城市建设。启动龙王巷片区城市有机更新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松溉古镇旅游综合开发,推进板桥镇大沟传统村落、松溉镇松江村传统村落保护性修缮。完成永川区“1424”所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与认定工作。开展棚户区等老旧片区历史建筑的摸底排查和价值评估。开展市级第一批优秀历史建筑永川天主堂、朱沱天福祥木楼修缮方案编制工作。 推动朱沱老街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做好来苏镇塔院寺石塔、胜利路万寿风雨廊桥抢险排危工作;积极打造汉东城遗址考古公园等一批优秀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文化委)

(二十七)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建成1500个城区户外公共区域智能停车位和100个智能公交站亭。(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二十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争取成为重庆首批 5G 规模化商用试点城市。(牵头责任单位:区经信委)

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二十九)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施重要农村公路100公里,实施通组通畅公路600公里,实现村民小组通畅500个、通畅率达到61.3%。向人口聚居的村社进行4G深度覆盖,建设4G基站239个。提升16.43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完成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黄瓜山水厂改扩建工程、来苏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茶店水厂提升改建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区交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务局)

(三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00户,旧房整治提升约5000户。改造建设5500户农村卫生厕所。建设52个示范清洁院落。(牵头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各镇街)

(三十一)完善城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新建4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小学附设幼儿园,普惠率达到 80%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40%以上。指导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投用五洲小学,完成永和小学、新南郊小学、星湖小学、凤凰湖中学建设,启动松溉新街子小学、子庄小学、红旗小学新城校区、子庄中学、永五中(迁建)、萱花中学(扩建)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区教委)

(三十二)完善统筹城乡社保制度体系。继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推动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实施“互联网+社保”计划。确保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三)缩小城乡居民就医差异。依托4个医疗联合体,积极推进分级诊疗,深化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志愿者服务。加快推动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制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发挥医联体优势,推动牵头单位对镇街卫生院开展帮扶。(牵头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三十四)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对返乡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00万元,扶持500户创业。打造返乡创业平台,力争新创建1-2个重庆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着力提升创业能力,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000人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五)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10个镇街综合文化站,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镇街覆盖率达100%。建成村(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5个,村社覆盖率达70%。(牵头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三十六)全面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全面完成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到51%。(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三十七)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消除空壳村17个。(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三十八)稳步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在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三十九)实施工商资本下乡促进工程。引导工商资本进入茶叶、蔬菜、名优水果优势产业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对工商资本下乡务农进行动态监控。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典型示范镇3个、示范村5个。(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四十)实施农村人才培育工程。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基层农技体系建设补助项目,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000人,其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800人。(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四十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园区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构建永川区农旅融合发展 “一带四园四片区”。打造板桥镇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基地。完善区级农产品销售APP平台“滋味永川”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四十二)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0个。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四十三)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工程。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组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四十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培育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7个。开展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农民(集体)持股,力争项目资金增加3000万元,农民(集体)持股15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区农委)

(四十五)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力度。合理使用市级部门下达的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年度计划,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支持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的项目按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牵头责任单位:区国土房管局)

五、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四十六)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机制。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达到新用途供地条件的,按新用途积极办理用地手续。继续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监管台账,分类处置闲置土地。(牵头责任单位:区国土房管局)

(四十七)健全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按照近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的要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量力而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城镇化项目规划和运营机构的合作。强化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引导,采用 PPP等多种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园管委会、港桥产业园管委会、三教产业园管委会)

(四十八)实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实际,以朱沱镇为试点,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区编办)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