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219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9-09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12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219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9-09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6〕12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16129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5


重庆市永川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立医院改革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事业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为突破口,以破除“以药养医”为切入点,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制度为主线,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支付方式、人事编制、收入分配、服务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公立医院运行效率,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维护基本医疗的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改善就医环境,通过改革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医疗服务,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

坚持“三医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医疗、医药、医保协同联动改革,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立足区情,积极探索创新。立足永川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机制障碍,着力在补偿机制、医药分开、医保支付、价格改革、收入分配、分级诊疗等重点改革领域取得突破,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体制机制,重点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热点难点问题,补齐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短板,在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具体指标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7%以下。

——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医疗收入比例降至30%以下,2020年,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增幅分别控制在4%3%以内

——区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力争达到95%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区域内总诊疗量比例达到75%以上。

三、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为永川区人民医院、永川区中医院(以下简称“改革公立医院”)。

四、主要任务

(一)改革医院管理体制

1.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探索组建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区卫生计生委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强化公立医院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才引进、内部分配、经费使用、运行管理等自主权。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充分发挥公立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医院民主管理。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按照全市部署,实行医院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制、问责制、年薪制,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淡化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3.建立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和督导工作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通报改革进展和成效。(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4.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强化医院经济运行管理和财务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在区中医院逐步推行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置和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

5.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体制。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医保、审计部门以及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层面的监督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探索公立医院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运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公立医院每年向社会公开信息,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

(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6.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201671起,改革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方式给予补偿。对医院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成本予以补偿。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力争到2017年改革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2%;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7.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1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要求,逐步将实施改革的公立医院药品纳入区药品采购联合体,通过重庆药交所平台进行阳光集中采购,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线上交易。探索竞价议价交易,跨区域联合采购,采取“两票制”、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按照重庆市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或限额议价采购,提高医院议价动力和采购低价药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使用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食品药品监管永川分局

8.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采取综合措施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按照重庆市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工作方案,分批分步实施《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针对改革公立医院分别制定医药费用年度控费指标,考核结果与医院投入、院长绩效考核、医务人员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制定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具体办法,重点监控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医疗总费用、收支结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以及检查检验、自费药品、医用耗材等占医疗收入的比例等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药物不合理使用,强化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防止过度医疗,严肃查处“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实施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的重点监控。探索建立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和违规扣分制。(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9.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租赁证照经营、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建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配送企业合理有效的评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公开透明的优胜劣汰机制,控制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数量,提高配送集中度,实行区域联合统一配送。严格配送环节管理,提升配送服务满意度、配送及时率、到货率。(牵头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永川分局,配合部门:区卫生计生委、区工商分局

10.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经费逐步纳入政府预算,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将政府负有投入责任的公立医院政策性债务纳入政府管理逐步予以化解。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三)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

11.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鼓励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所有医疗服务。完善医保总额控制付费政策,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逐步扩大单病种付费病种数和实施范围。建立医保基金使用评估监管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的医保监管,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由管理定点医院扩大到管理患者个人,坚决打击骗保、骗补行为。(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

12.逐步提高保障力度。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要求,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扩大择期手术术前检查费用医保支付试点范围,将日间手术、恶性肿瘤放化疗日间病房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健全大病保险运行机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提高救助标准,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切实发挥托底救急功能。积极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完善相关保障和倾斜政策,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建立保险公司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补充医疗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满足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规范商业保险秩序,确保有序竞争。(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金融办)

(四)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13.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善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强公立医院人事、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公开招聘政策,出台儿科学、急诊医学、精神卫生、老年病学、康复医学、医学技术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核招聘政策。积极推进卫生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实施高端人才柔性引才机制,推出非全时实职学术学科带头人制度。(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

14. 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探索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规范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秩序。探索改革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探索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科学合理确定单位工资总额,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本着现有人才留得住、高端人才引得进的原则,科学从优确定工资(含高出部分)总额,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单位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15.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改革公立医院要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办法,负责内部考核与奖惩。绩效考核要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绩效高出部分发放比例挂钩。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医师和护士,以及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五)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

16.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按照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结合服务人口与服务半径、城镇化发展水平和群众医疗需求变化,制定出台《重庆市永川区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重庆市永川区卫生计生发展“十三五”规划》。把规划作为医院建设、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等依据,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规划执行情况。加强社会办医引导,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端特色专科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

17.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沟通与协作。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构建包括医疗联合体在内的各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并引导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有序竞争。加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力度,建立专家基层巡回坐诊、查房、病历讨论制度,促进医疗管理、技术、人才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推行二甲、三甲医院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服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规范服务。探索开展二甲、三甲医院、民营医院的医生直接对居民提供有偿签约服务。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设完善区域影像、超声、检验、麻醉等质量控制中心,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18.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临床进修学习和在岗大轮训相结合的制度,加大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力度,全面实施重庆市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选拔一批基层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区两级医疗机构进修、培训。进一步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基地建设工作,全面实施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精神科、产科、儿科等紧缺医学专业人才的转岗培训和培养。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在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奖励基金。(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

(六)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19.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加强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为“龙头”的医疗协作医联体、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的具有中医特色的医联体、以区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城乡一体化医联体建设,实现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全覆盖。鼓励探索多种上下联动形式,按照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原则,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分工协作、双向转诊机制。加强城乡对口帮扶,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制定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挂号费特殊政策,促进优质资源下沉。2016年,继续开展50个常见病、慢性病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试点,制定常见病、慢性病在不同等级医院转诊指标、规范和流程,逐步扩大首诊病种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公立医院为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预约门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逐年增加基层医疗机构转诊预约号源。推进二、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减少二、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提高基层首诊量。(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20.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发挥好医保引导病人向基层流动的导向作用。参保人员住院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最低级别医院的医保起付线金额只收取一次起付金,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差额由区财政给予补贴。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将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的医保药品纳入医保报销。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公立医院转诊基层的病人医保用药不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目录的限制,将基层医疗机构非基药选择权落实到每个基层医疗机构。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2016年,改革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达到药品总金额的50%(区中医院含饮片要达到60%)。(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21.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建设整合区域人口健康信息,进一步完善永川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网络全覆盖。将部分民营医院接入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扩大区域内信息互联互通范围。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动远程会诊/交流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推动人口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22.推进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快区域远程检查诊疗中心建设,推进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启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信息化工作。拓展平台功能,推行手机端医疗APP应用。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共享。推动人口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的精准管理和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同,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覆盖和动态更新。(牵头部门:区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6月底前,安排部署改革工作,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拟定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671日起,全面推进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工作任务,加强跟踪指导和督促,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2017年、2020年,分阶段开展评估总结,查找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强化对改革的支持和指导,密切指导、综合推进,确保落实。在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公立医院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区财政局要落实公立医院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发展改革委要把公立医院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区卫生计生委要切实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全行业监管。区人力社保局要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发挥好医保基金的作用。区编办要完善公立医院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配备。区公安局要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坚定改革信心,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区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改革面临的重大机遇,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投身改革。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督促整体推进改革任务,并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区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建立公立医院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医院运行情况进行科学的量化考核,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指导,制定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对改革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改革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落实不力致使改革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促进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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