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188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7-17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洗车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67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188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7-17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洗车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67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1567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洗车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洗车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1


永川区洗车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洗车服务行业行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区和巩固重庆市卫生城区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城区洗车场的规范管理,彻底改变洗车场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搭乱建、违法取水、乱排污水、服务水平低下、秩序混乱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现状,引导洗车场向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服务优质化方向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城区规划区内从事车辆清洗保洁服务的洗车站、场、点。

三、整治内容

(一)无照经营或证照不齐,擅自从事洗车业务的。

(二)不具备与洗车作业相适应的经营场地,占用人行道、绿化带洗车、停车或堆放洗车设施设备和晾晒物品的。

(三)未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

(四)违规排放洗车污水的。

(五)未按配套建设隔油池、清水池、截污沟、筛排等设施造成污水外泄污染道路的。

(六)洗车场内外私自打井违法开采地下水的。

(七)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

(八)在学校周边、主要窗口地区和主要商业区等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洗车场的。

(九)洗车场经营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已经核准的场地、设施、设备、导致与许可证核准不相符合的。

四、整治时间和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71—731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对城区洗车场现状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填制洗车场登记表,建立台账,分析整治、查处的重点和难点。

(二)自行整改阶段(81—831日)。在全面摸底核查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对洗车场逐一进行检查,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经营业主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自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91—1031日)。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进行验收,对存在有无照经营等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符合要求的洗车场要加强日常监管。

(四)巩固提高阶段(111—1231日)。根据城区洗车场规范管理要求,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使我区洗车场符合生态城区和卫生城区建设的要求。

五、职责分工

城区洗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在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洗车场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对洗车场占用城市道路经营、损坏市政设施、污水横流、乱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区规划局负责对乱搭建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对擅自改变场地使用功能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区环保局负责指导业主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对污水处理不合格,沉沙池、隔油池、清水池、截污沟、筛排等设施不合格,噪声排放超标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区公安局负责出入口指示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对指示标志不全、影响道路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区交委负责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超出清洗保洁服务范围从事车辆修理及装饰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区水务局负责取水许可、排水许可办理,对未经许可将污水排入管网、擅自抽取地下水用于车清洗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未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洗车场,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区洗车场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化城市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持思想的高度统一,以全局为重,认真履行本职,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强化措施、精心组织。
(二)通力协作,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好专项整治的每个步骤,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成员单位要严格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既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讲究效率,严格按照各职能部门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洗车场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效果,使城区洗车行业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五)广泛宣传、共同整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洗车场经营业主自觉主动地进行整改;全面动员市民参与整治活动,积极监督检举违法经营活动;充分发动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公众参与、共同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申请表》

2.《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勘查意见书》

3.《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验收意见书》


附件1

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申请表

洗车场名称

营业地址

注册资金

法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员配备

洗车场规模

停车容量

洗车间面积

洗车间数量

洗车方式

是否占用

公用设施

有无给排水

附:1.洗车场基本情况和平面设计图

2.泥沙沉淀和污水处理设施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时间:


附件2

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勘查意见书

洗车场

法人或

负责人

身份证明

现场

勘查

情况

申报位置是否

与勘查位置相符

是否符合

选址条件

是否具备

供排水条件

是否具备污水处理条件

是否具备进

出口道路条件

是否具备现场施工条件

勘查

单位

意见

区国土房管局

(签名)

区规划局

(签名)

区环保局

(签名)

区公安局

(签名)

区交委

(签名)

区水务局

(签名)

区市政园林局

(签名)

现场

勘查

时间

附件3

重庆市永川区城区洗车场验收意见书

洗车场名称

营业地址

法人或

负责人

身份证明

现场

验收

情况

选址情况

工作间

供排水

设施情况

污水处理

设施情况

进出口

道路情况

验收

单位

意见

区国土房管局(签名)

区规划局(签名)

区环保局

(签名)

区公安局(签名)

区交委

(签名)

区水务局(签名)

区市政局

(签名)

现场验收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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