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6-0236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6-05-06 发布日期:
标题: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506017BDCJC005)
主题分类: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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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6-05-06
发布日期:
标题: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506017BDCJC005)
主题分类:
有效性: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506017BDCJC0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23-4980458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闫*发,陈*芳

土地/房屋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大道25号11幢3单元6-3

205房地证2015字第2**07号

阎*广

登记机构: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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