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5-0498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凤凰湖卫星湖作废(2025)字第60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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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日期: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凤凰湖卫星湖作废(2025)字第60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凤凰湖卫星湖作废(2025)字第6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71**32号

*

土地/房屋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七*村黄*湾村民小组


公告单位: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凤凰湖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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