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5-0357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7-25 发布日期: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2025(城区所茶山竹海字第017)号 )
主题分类: 有效性:
索引号: /2025-0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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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7-25
发布日期: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2025(城区所茶山竹海字第017)号 )
主题分类: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城区所茶山竹海字第01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永集建(大茶)字第0**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同宗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陈*治(死亡)、盘*佑(死亡)

继承人:陈*兵

土地/房屋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办事处孙*口村天*村民小组(原永川县茶店乡*村*社)


        公告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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