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三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2025-12-15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永川电20251031001

因为设计缺陷永津高速路万家路段路面雨水会排入公路附近40亩鱼塘里,鱼塘内养有生态鱼。反映人认为沥青路面的雨水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鱼塘水质和生态鱼都会受到污染。

永川区

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排污口设置管理

核实反映人所描述位置为永津高速K3+294涵洞旁,该处的路面雨水由公路水沟排向临近公路的鱼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永津高速参建单位现场核对该处排水方式与永津高速设计文件相符,且《公路排水设计规范》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未对公路雨水做排放处理要求。沥青混凝土作为当前主流的路面结构材料,环保安全性得到广泛认可。

部分属实

增设降雨沉沙设施,积极做好沟通解释

1.投诉人对官方监测结果存疑问题原计划由监测部门对该处雨水进行抽样检测,与当事人沟通商定,若明年春季其产出的蔬菜出现无公害检测不合格情况,则由涉及的施工单位和投诉人选择一家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处高速公路排出雨水进行抽样检测。其产出的蔬菜无公害检测合格则不需开展该水质检测工作。

2.高速公路排水电导率高于鱼塘电导率影响养殖问题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现场查看后向当事人做解释,渔业养殖用水标准对水的电导率并无对应要求,在实践中也未发生电导率影响水产养殖的案例。

3.投诉人称国家有标准和建设要求,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涵洞径流是否设计沉淀池需进行情况说明永津高速参建单位现场核对该处排水方式与永津高速设计文件相符。为消除当事人顾虑,118日,现场商定由施工单位在涉及向当事人水塘排水的4处水沟增设沉沙设施当事人对该处置方案表示认可,并签字盖章确认。1120日,4处水沟增设沉沙设施已修建完成。

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