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5-11-1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永川区整改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永川区

公示日期

20251120日至2025123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1.区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区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专题培训班,各镇街、有关部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情况纳入生态环保履责报告。

2.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问题暗访暗拍工作;对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永川个性问题、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重点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3.完成永川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核查、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等重要年度任务,实施圣水河、九龙河、一龙河等有关河道或流域的生态修复工程。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永川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