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用
我市单位参保职工、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都有个人账户,但很多人都不清楚个人账户能用来干什么、能不能给家人用、哪些情况不能用。为帮大家用好个人账户,现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注意事项一次性讲清楚。
首先是个人账户的用途。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和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的费用,支付本人参加大额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保险时由个人负担的保费,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渝快保”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是可随意使用的“购物卡”,不能用于公共卫生、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美容或其它与疾病治疗无直接相关的支出,更不能用于购买食品和保健食品、生活日用品。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无实际医疗价值或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商品被“包装”为医疗器械,引诱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如一些“械”字号牙膏、化妆品等。目前医保部门正在制定个人账户使用“白名单”,这些“马甲产品”将被排除在外。
其次,为保障参保人利益,防止个人账户被他人盗用、冒用,定点医药机构会核验使用人身份,请不要直接用自己的医保凭证去支付他人的医药费用,也不要将自己的医保凭证交给他人使用。如需要将个人账户给近亲属使用,应先由个人账户提供人到医保部门或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关联,然后由使用人持本人的医保凭证就医购药,结算时会自动使用提供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最后,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专款专用,可跨年结转,不会“清零”,每年会计算利息,到异地参保可转到新的参保地,去世后还可依法继承。因此,不要因短期利益去空刷套现,也不要听信“过期作废”等虚假宣传而突击消费。
个人账户既是个人应对应对医疗费用风险的“蓄水池”,也是保障全家健康的“小金库”,规范使用个人账户,让它发挥更加精准、高效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