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日期:2023-08-21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到参保地之外的其他省市医保定点机构就医的行为。异地住院或异地特病门诊前需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或者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渝快办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重庆医保APP在线自助办理。异地普通门诊或药店购药不需要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在参保地的医保就医资格自动暂停,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或备案信息过期失效后,自动恢复参保地的医保就医资格。

参保人到纳入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保定点机构就诊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报销,不用个人垫资后回参保地报销。如果是到未纳入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保定点机构就诊,则需要由参保人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有效身份证件、就医地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原件发票(收据)、出院证、加盖医疗机构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或特病门诊处方)、银行卡复印件向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按参保地的医保待遇标准报销。

为深化川渝两地医保战略合作,四川省和重庆市正在推行异地就医免备案服务。重庆市医保参保人到四川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不需事先备案;四川省目前在成都、阿坝、宜宾、遂宁和泸州等城市试点,这5个市州的参保人到重庆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不需备案,其他城市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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