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证费减免政策及办理流程

日期:2026-01-30
答:(一)、减免条件

80岁及以上老人: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可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

特定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相关公证业务,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

特定事项: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可获得公证费用减免。

(二)、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证明符合减免条件的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80岁以上老人的身份证明等)。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合同等)。

2.提出申请:

前往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在表中注明申请减免的理由和依据。

3.审核与批准:

公证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减免条件。

审核通过后,公证处批准减免申请,并按照减免后的费用标准收取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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