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有什么要求?

日期:2022-08-01


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印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

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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