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明确禁止哪些活动?市民若发现有人开展禁止活动,该如何举报?
保护区内禁止开展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捕捞、采砂采石、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违法占用岸线等破坏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生存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活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永川段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属地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或区林业局举报电话【023-61192320】,或通过“永川林长制”官方微信公众号的“监督举报”专栏提交线索,相关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永川段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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