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配住廉租房、拆迁户人员子女怎样申请入学?

日期:2024-03-25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视为户口在城区;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视为城区有住房,申请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由教管中心安排入学,初中由区教委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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