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第五批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有哪些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具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和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生产经营正常,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6年版)》。
2.企业经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产化制造自主品牌;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名单内机构(或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的检测检验,产品检测报告需涵盖关键技术参数;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用户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有特殊或强制性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资质或认证。
5.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首台(套)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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